第三百二十一章 真正的钟表厂
书名:十指连环 作者:沙沙不是傻傻
第三百二十一章 真正的钟表厂
出租车在城郊一条没有路灯的土路上停下。司机从后视镜里看了我一眼,目光在前窗和镜面之间往返了一次:“前面没路了,只能到这儿。”
我付了钱下车。车门关上的声音在空旷的夜色中格外清晰,像一截枯枝在脚下断裂。出租车掉头驶离,尾灯在黑暗中逐渐缩小,变成两个微弱的红点,然后被路口的树影吞没。
我站在土路上,掏出手机,打开地图,确认了一下自己的位置。距离地图上标注的钟表厂厂区还有大约八百米——但如果按照卫星视图上的路径走,需要绕过一片废弃的农田和一条干涸的排水渠。
我没有走那条路。
我关掉地图,沿着土路边缘的田埂往东北方向走,穿过一片低矮的灌木丛,踩着松软的泥土和碎石,在黑暗中依靠远处城市灯光的反射来辨认方向。走了大约十五分钟,前方的地形突然开阔起来——一片长方形的空地,地面铺着碎砖和煤渣,在夜色中泛着黯淡的灰白色。空地的尽头,是一座三层楼的建筑。灰砖外墙,窗户全部用红砖砌死,正门上方有一块已经看不清字迹的招牌——但招牌的轮廓还在,那是一个钟表盘的形状。
真正的钟表厂。
我蹲在空地边缘的灌木丛里,观察了大约五分钟。建筑周围没有人,没有车辆,没有任何光源。正门的锁是新的——一把不锈钢挂锁,在周围的锈蚀和破败中显得格格不入。我没有靠近正门,而是沿着空地边缘绕到建筑的侧面,找到了一扇位于地面以下半层的窗户——用红砖砌死的,但砌得并不严实,有几块砖已经松动,露出了一道大约十厘米宽的缝隙。
我蹲下来,把那几块松动的砖一块块抽出来,码放在旁边的地面上。砖块之间的缝隙足够一个人侧身挤进去。我侧过身,收紧腹部,从缝隙中挤了进去。落地时,脚下的地面是水泥的,覆着一层厚厚的灰,踩上去有一种绵软的触感,像是踩在一层细密的沙土上。
我直起身,用手电筒扫了一圈四周——是一间地下室。大约三十平米,层高很低,伸手几乎能碰到天花板。墙角堆着几个锈蚀的铁架和散落的
零件,地面上有一层油渍干涸后留下的深色痕迹,在光线下呈现出一种深褐色的光泽。地下室的北墙上有一扇铁门,门上的漆已经全部剥落,露出深褐色的铁皮,铁皮表面有一些细密的凸起,像是被什么东西从另一侧反复敲打过留下的痕迹。我走到铁门前,握住门把手,轻轻转动了一下——锁着的。
我掏出那枚黑色胶带的钥匙,插进锁孔。齿纹和锁芯的咬合几乎是完美的。我转动钥匙,锁舌缩回,发出一声干涩的金属摩擦声。铁门开了。
门后是一条向上延伸的楼梯,台阶很窄,是水泥的,边缘已经被磨得圆滑。我踩着台阶往上走,楼梯在转角处分成了两个方向——一条继续向上,通向一楼;另一条向左拐,通向一扇半掩的木门。我在转角处停了一下,选择了向左拐。
木门虚掩着,门缝里透出一丝微弱的光——不是灯光,是某种银白色的冷光,像是月光从某个开口泄露进来。我推开门,门轴发出一声细微的吱嘎声。房间不大,是一间办公室。一张深色的木质办公桌靠在窗边,桌面上放着一盏台灯——不是亮着的,但灯罩的边缘有一层极淡的荧光粉,在黑暗中泛着幽绿色的光。桌面上摊着一本翻开的笔记本,笔记本旁边放着一支笔,笔帽没有盖上,像是写字的人只是暂时离开,随时都会回来。
我走到桌前,低头看向那本摊开的笔记本。纸页已经泛黄,字迹是用蓝色圆珠笔写的,笔画有些褪色,但依然清晰可辨。最上方写着日期——三年前的十一月二十一日。正是沈昭被林峰传唤作证的同一天。
笔记本上的内容,不是工作记录——是一封信。开头没有称呼,直接进入正文:
“如果你读到了这一段,说明你已经拿到了那块怀表,也找到了钟表厂真正的入口。你一定已经猜到了——那块怀表是我父亲的。他去世前把它留给了我,让我在合适的时候,把它交给合适的人。我一直不知道那个‘合适的人’是谁,直到钱国平找到我,告诉我他找到了沈卫国的儿子。”
“你父亲不是被冤枉的。他是自愿入狱的——因为他发现了一个他无法在外面解决
的人。那个人不是顾北辰,不是林峰,不是任何一个你能从案卷里找到的名字。那个人,是钟表匠真正的继承者。”
“而那个继承者,在去年已经死了。”
我的手指停在纸页边缘。“去年已经死了”——但沈昭告诉我后天晚上十点,在钟表厂二楼最里面的房间,继承者会把钟表匠的全部遗产交给我。如果是同一个人,他不可能已经死了。如果不是同一个人——那后天晚上要见我的,是谁?
我继续往下看,目光越过这段话,阅读那封信的剩余部分,试图找到更多线索:
“杀死他的人,是我。”
我的目光在那一行字上凝固了。握着笔记本边缘的手指没有动,但指腹下能感觉到纸张表面有一处微小的凸起——不是纸张本身的纹理,是笔尖在书写时过度用力,在纸页背面留下的压痕。周烨写下这行字的时候,他的手在颤抖——不是恐惧的颤抖,是愤怒。
我翻到下一页:“他是我见过的最完美的机器。没有感情,没有犹豫,没有自我——他只是一套被钟表匠编写好的程序,在执行最后一条指令:‘完成未竟之事。’”
“我没有选择。如果我不杀他,他就会杀了你父亲。”
我合上笔记本,站在那间办公室里。窗外透进来的银白色冷光在桌面上投下一块模糊的亮斑,照亮了笔记本封面上那几个字——“致找到这里的人”。
我把笔记本收进内袋,走到窗边,推开窗户。窗外的月光照进来,照亮了窗台上放着的一枚钥匙——银白色,齿纹简单,像是一枚普通的信箱钥匙。钥匙下面压着一张纸条:“二楼,最里面的房间。门没锁。”
我拿起那枚钥匙和纸条,没有走下楼梯。我走到门边,直接拉开门,走进走廊。
走廊尽头,是一扇木门。门没有锁。我推开那扇门。房间里没有灯,只有窗外的月光从窗帘的缝隙中漏进来,在地面上投下一道银白色的细线,像一条被拉直的蛛丝,在静谧中泛着幽光。
房间中央站着一个女人。她转过身,月光照亮了她的脸——叶知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