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78章 需要医疗异能者
书名:末世:我抢了前女友SSS级空间 作者:爱吃狗的黄瓜
第278章 需要医疗异能者
她抬起头,看见李长歌站在废墟顶端,
全身被黑火包裹,像一个站在风暴中心的魔神。
盾哥叼着小迪,四爪踏着闪电,在尸群被风暴撕开的缺口中急速穿行。
朵朵带着江诗云紧随其后。
四个人终于在风暴中心下方的废墟平台上汇聚。
李长歌的空间标记第一时间甩在两女身上,
他的空间标记目前只能放置五个。
一个在磐石庄园,一个在丽都小区,一个原本在林蜜身上——已经被毁了。
李长歌从废墟顶端跳下来,落在平台上。
他低头看着小迪——
她趴在盾哥背上,全身没有一块完好的皮肤,
血从无数道伤口里往外涌,把盾哥金黄色的狗毛染成了暗红色。
但最让他心头一沉的,不是她的伤,是她的眼神——
空洞的、涣散的、像一具被抽走了所有情绪的空壳。
小迪听见脚步声,缓缓抬起头。
她的深褐色瞳孔里倒映着李长歌的脸,嘴唇翕动着,挤出几个破碎的音节:“蜜姐……蜜姐她……”
李长歌蹲下来,把手轻轻放在她后脑勺上。
小迪伸出手攥住李长歌的衣角,像溺水的人抓住最后一块浮木。
她没有说出口,但李长歌已经猜到了。
林蜜拿走了将军令。
林蜜毁了精神共享。
林蜜背叛了所有人。
他把手从小迪后脑勺移开,站起来,转过身。
瞳孔深处有什么东西在燃烧——
不是愤怒,是比愤怒更深、更冷、更不可动摇的东西。
黑炎风暴还在头顶旋转,
风暴中心偶尔漏下几束被染成暗灰色的阳光。
远处尸潮的嘶吼还在此起彼伏,
越来越多的丧尸正在向风暴边缘汇聚。
李长歌抬起头,看向宝山方向。
夜色很深,丽都小区的轮廓隐在浓雾里,只有几盏应急灯还亮着,
惨白的光在废墟间晃动。
几个人从猛士上下来,扶的扶,搀的搀。
小迪被李长歌横抱着。
她已经昏过去了,呼吸很弱,
右臂上被骷髅犬咬伤的伤口边
缘开始发黑——尸毒。
江诗云自己走上楼的,朵朵用尾巴缠着她的腰,分担了一部分体重。
她的左臂伤口边缘也出现了同样的黑色纹路,只是比小迪稍浅一些。
李长歌把小迪放在沙发上,从空间里取出抗生素和消炎药。
他的动作很稳,但额头上渗出了一层细汗——
黑炎风暴消耗了他太多异能。
他把药瓶放在茶几上,蹲下来查看小迪的伤口。
右臂上的咬伤最深,尸毒已经从伤口边缘向四周扩散,
黑色的细丝沿着血管往肩膀方向蔓延。
左肩的抓伤、后背的撕裂伤、左腿的贯穿伤——
全身上下没有一块完好的皮肤。
他抬起右手,黑火从指尖涌出。
不是攻击,是精准到毫厘的灼烧——
黑火在伤口边缘极快地掠过,将蔓延的黑色细丝一根一根烧断。
被烧断的细丝在空气中化为灰白色的粉末,落在沙发上。
小迪在昏迷中闷哼了一声,眉头紧皱,但没有醒。
做完这一切,他站起来,走到江诗云面前。
她的左臂搁在沙发扶手上,伤口边缘的黑色纹路比小迪浅一些,
但也在缓慢扩散。
她用右手从茶几上拿起那瓶抗生素,拧开盖子倒出两粒,就着矿泉水吞下去。
动作很稳,矿泉水瓶在她手里没有一丝晃动。
“疼不疼。”李长歌蹲下来,黑火重新在指尖凝聚。
“不疼。”江诗云看着他烧断自己左臂上的尸毒细丝,
她额头上渗出一层极细密的冷汗。
江诗云的嘴唇抿成一条线,但真的没有出声。
李长歌收回黑火,站起来:“药只能抑制尸毒扩散,不能根治。你们需要医疗异能者。”
.........
陆家嘴国贸中心大厦拦腰折断,
上半截斜靠在旁边一栋略矮的商业楼上,
断裂处的钢筋从混凝土里戳出来,
风一吹就发出细碎的嘎吱声。
下半截还立着,外墙的玻璃幕墙全部碎裂,露出里面黑洞洞的楼层。
海啸冲垮了一到三层的所有隔墙,
四层以上勉强保持了结构完
整,被改造成了幸存者基地。
基地的名字叫——全和。
林蜜走进办公室时,走廊里回荡着她军靴踩在瓷砖上的声响。
她的脚步很稳,每一步都踩在同一个节奏上,脊背挺得笔直。
她的脸上没有任何表情——
没有恐惧,没有犹豫,没有愧疚。
那些东西被压得很深,深到连她自己都找不到。
办公室很大,落地窗占了整整一面墙。
玻璃早已碎裂,只剩下扭曲的铝合金框架,
从二十几层的高度能看到黄浦江浑浊的江水和更远处钱塘江入海口灰蒙蒙的天际线。
办公桌后面站着一个女人。
红色高跟鞋,素白和服,银发披散。
她背对着门口,正看着窗外那片废墟。
晨光从破碎的落地窗涌进来,把她整个人笼罩在淡金色的光里,
像一尊被供奉在神殿里的雕像。
“你来了。”
时间神女没有回头,声音很轻,像冰裂时那一声极细的脆响。
林蜜没有说话。
她走到办公桌前,从怀里掏出那块暗金色的令牌,放在桌上。
令牌落在实木桌面上的声音很沉,
正面那只展翅的鹰在晨光下泛着冷光。
时间神女转过身。
她的脸很美——颧骨微高,嘴唇极薄,
鼻梁从眉心到鼻尖笔直得像用尺子量过。
但林蜜每次看到这张脸,下一秒就会忘记。
不是记不住,是无法在脑海中存留,
像一张被水泡烂的照片,轮廓还在,细节全部模糊了。
时间神女低头看了一眼桌上的将军令,嘴角微微勾起。
她没有去拿,而是从办公桌抽屉里取出一样东西,放在令牌旁边。
那是一个布娃娃。
巴掌大小,扎着两条歪歪扭扭的麻花辫,
碎花小裙子洗得有些发白,纽扣做的眼睛一蓝一绿——
那是林蜜从旧衣服上拆下来自己缝上去的,
蓝的那颗是米团子最喜欢的颜色,
绿的那颗是备用的,因为找不到两颗一样的纽扣。
米团子给它取名叫花花,每天晚上都要抱着它才能睡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