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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537章 重生者的未婚妻26

书名:快穿:恶毒未婚妻成了万人迷 作者:瞭春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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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537章 重生者的未婚妻26

秦母说这话的时候眉心微蹙,语气里有不解。

毕竟不管怎么说,秦斯年都是她十月怀胎生下来的孩子。

哪怕这些年母子之间的关系已经不算亲近,哪怕他这些年来性情大变、与家里隔阂越来越深,可在她心里,他终究还是自己的儿子。

如今被儿子用这种口吻指责,她心里哪里会好受。

可秦斯年却只是冷冷地看了她一眼,便直接转过身,头也不回地上了楼。

在他看来,有些事情根本不必讲得太明白,明不明白他们自己心里清楚。

既然他们都已经做出了选择,那他又何必再站在这里,与他们争出一个所谓的对错?

秦母站在原地,看着他的背影,嘴唇动了动,到底还是什么都没说出来。

她原本还想着,这件事再怎么说也只是暂时让他搬出去住一阵,等孩子那边好了,自然也就过去了。

可看秦斯年现在这副模样,显然根本不是这么想的。

秦斯年开始收拾东西。

反正他也在这个家里待够了,和他们生活在一起,实在也没什么意思。

说到底,这个地方早就不像家了。既然他们想让他走,那他走便是。

事实证明,事情似乎真的如那位大师所说。

秦斯年离开之后,小玖果然不哭也不闹了。

第二天一早醒来,更是恢复成了之前那副乖乖巧巧的模样。

睁着一双乌黑明亮的眼睛躺在小床上,自己玩自己的小手,谁凑过去看他,他就冲人笑一下。

那样子哪里还有前两日哭得撕心裂肺、眼眶通红的可怜模样。

秦母虽然还因秦斯年临走前那句话有些伤心,可眼见小孩恢复了先前的样子,心里又忍不住高兴起来。

人心总是偏向眼前更鲜活、更需要照顾的那一个。

更何况小玖如今这样乖,这样可爱,又这样依赖她,叫她怎么舍得再让他受半点委屈。

而对于凭借自己一人之力,硬生生将秦斯年哭出家门这件事,云玖本人则可以说是十分得意。

他甚至觉得自己这一招使得堪称漂亮。

他特意联系云微,语气里满是压都压不住的炫耀。

“怎么样?我厉害吧?”

“我就说了不用你们回来,我自己能解决。这种事根本不需要别人出手。”

云微听得忍不住笑。

她问道:“所以这就是你说的自己解决?把自己哭成那样,再把秦斯年折腾出去?”

“那怎么了?”云玖理直气壮,“能解决问题的方法就是好方法。再说了,我又没冤枉他,他本来就想害我。”

云微想了想,还是顺着它的心意夸了一句:“嗯,是挺聪明。”

云玖本来就得意,得了她这一句夸,更是瞬间飘得不行。

“那当然。”他哼哼两声,“你也不看看我是谁。”

坐在一旁的宿则玉虽然听不见它们具体在说什么,可光看云微唇边那点

压不住的笑,也能猜到多半又是云玖在那边自吹自擂。

他抬眸看了她一眼,没说什么,将手边切好的水果往她那边推了推。

后来许多年里,云玖一直住在秦家。

这一住就是十几年。

当年那个只会躺在婴儿床里挥手蹬腿的小团子也一点点长大了。

秦家确实把他养得很好。

吃穿用度从来都是最好的,房间里的东西一年比一年添得多。

秦母对他的宠爱几乎到了毫无原则的地步。

而秦父虽然不像她那样时时挂在嘴边,可骨子里也是惯着的。

表面上会皱着眉说一句别太纵着,可真到云玖开口时,十件事里总有九件会点头。

至于云朗这个舅舅,更是从一开始就对他格外偏爱。

云朗嘴上总说他闹腾,说他小小年纪心眼不少,可真遇上事,第一个护在前面的还是他。

在这样一群人的陪伴下长大,云玖的人生自然顺风顺水,几乎没吃过什么苦。

云微和宿则玉偶尔也会回来。

有时是节日,有时是长辈生日,有时则只是突然想起,便顺路回来住上一阵子。

可他们每次待的时间都不长。

像是两个始终活在自己节奏里的旅人,走到哪里便在哪里停一停,等风景看够了,便又继续往前。

而秦母也实在不放心让云玖跟着他们。

在她眼中,这两个人自然是恩爱得叫人看了都觉得羡慕的小夫妻。

他们站在一起的时候,一个漂亮温柔,一个俊美清雅,怎么看怎么般配。

尤其这么多年过去了,两人的感情不仅没有变淡,反而越发显出一种旁人插不进去的默契与亲近。

可问题也恰恰出在这里。

在她看来,这两个人彼此之间是十分合格的伴侣,可若说当父母,那就实在算不上多称职了。

云微倒还好。

她对待小玖一直都很温柔,说话轻声细语,哪怕回来的时间不长,对孩子该有的耐心却并不少。

可宿则玉就不同了。

秦母一直怀疑他其实并不怎么喜欢小玖。尤其每次一看见小玖缠着云微,宿则玉眼里总会有着嫌弃。

次数多了,秦母自然也就看出来了。

因此哪怕嘴上不说,秦母心里却始终不太放心,觉得孩子还是跟在自己和老头子身边更妥当些。

所幸小玖虽说少了些父母日日陪在身边的时光,却也并不缺人疼。

有爷爷奶奶,有舅舅,甚至还有云家那边的长辈时不时记挂着,他这些年几乎可以说是在众人宠爱中长大的。

更别提他自己本身又机灵,会说话,会看人眼色,该撒娇的时候撒娇,该卖乖的时候卖乖,哪里都讨人喜欢。

……

云玖本来是打算等自己长大之后,直接继承宿则玉的遗产,然后再顺理成章地开公司,当上全国首富的。

这计划他小时候就想好了。

那时候他还躺在秦家的床上抱着平板看商业新闻,看得津津有味,心里已经在规划自己未来的财富版图。

反正宿则玉那么有钱。

而他作为这个世界里宿则玉名正言顺的儿子,继承遗产这件事,怎么想都理直气壮。

可惜人生,哦不,统生的道路总是计划赶不上变化。

因为他在高中的时候忽然爱上了看小说。

起初只是无聊时随便翻一翻,打发时间。可看得多了,它便渐渐发现这种通过文字构筑出的世界比现实更辽阔,也更自由。

他本就不是寻常人,经历过不少世界,也见过很多人和很多事。

旁人靠想象才能写出来的波澜起伏,于他而言却曾真真切切地感受过。

于是没过多久,他也开始自己动笔。没想到这一写,居然写出了点名堂。

因为经历足够多,眼界也远比同龄人宽得多,所以云玖写出来的小说不仅世界观恢弘完整,连人物命运和情节推进都带着一种天然的张力。

不过短短一段时间,云玖便凭借第一本书迅速冒了头。

再后来书一炮而红,销量和口碑都极好,他也很快成了小有名气的作家。

那时候秦母原本还担心他写这些东西只是少年人一时兴起,等热度过了,自然也就算了。

谁知云玖不但没半途而废,反倒越写越像样,越写越有名,甚至还靠着稿费和版权费实打实地赚到了不少钱。

而当云玖靠自己赚到一笔可观的钱,又收获了那么多读者的喜欢和追捧之后,他忽然便觉得,当个知名作家其实也没什么不好。

当然,宿则玉的遗产他还是要继承的。

这并不冲突。

毕竟作家这种职业最需要的就是体验和灵感,而旅游这种事又正好很花钱。

在云玖十八岁那年,文坛上又突然冒出来一个极其惹眼的新人。

那是个年纪不大的女作家,在短短一年之中连写出了三本爆火的小说。

每一本都话题度很高,热度也一路攀升,很快便从新人之中杀了出来,成了众人口中的新晋大神作者。

云玖一开始只是注意到了她的作品。

后来在一次见面会上,两人真正见了面。

因为年龄相仿,又都写小说,彼此聊起人物结构和世界观的时候,竟意外地十分投机。

许多观念和想法都能对得上,连对某些创作手法的偏好都十分相似。

于是很自然地,两人便成了朋友。

后来那个女孩甚至转到了云玖所在的学校,还恰巧和他分到了同一个班。

这样的巧合自然让两人的往来更多了起来。

他们经常讨论有关小说的事。

有时候在课间,有时候在图书馆翻资料,有时候周末也会约着出去。

云玖倒是没觉得这有什么。

在它看来,这不过就是难得遇上了一个能聊得来的朋友,而且还是创作上的同路人,自然值得珍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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