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五章 黑色短靴
书名:化神 作者:森夏葵
第二十五章 黑色短靴
“老,老大,你,你刚才,看,看到了没?”平头男吓得舌头打结,话都说不清楚,妈呀他是见鬼了吗?
大肚皮男人甩了好几下头,眨了好几次眼睛,却再也瞧不见之前站在这里的女人了。
地上掉落着麻绳,是方才拴住她手腕的那一根,如今断成几节散在那里。两人都傻眼了——能挣开那么粗那么紧的绳子,得多大力气啊?!
“老,老大,要不咱回车上?总觉得背后发凉呢!”平头男扶着树勉强站稳,他差点就吓得尿裤子了,这票他不干了,喝几个月稀饭他都认了!
大肚皮男人也吓得不轻,故作镇定地爬起来,腿肚子却在发抖,也不管平头男跟没跟上来,拔腿就往车的方向跑去。
“老大,你等等我啊!”平头男听见汽车发动的声音,加快了脚步奋力奔跑过去,最终跳上后座,和大肚皮男人消失在夜色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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薄夜是半夜醒来的,方才的梦压抑得让他窒息,只记得谁大张开的嘴,和黯淡下去的眼珠里悲伤的泪水。
摁了摁发疼的头,薄夜坐起身,这才看见身上披着的薄毯,还有桌上的葡萄酒。
刚打开瓶塞,倒上一杯酒,便听见从走廊尽头传来细碎的脚步声,紧接着少女的身影便窜到了面前,睁着一双失眠的眼,自顾自地拿了一个酒杯:“我也要喝。”
薄夜手腕一滞,给她也倒了酒。
暗紫色的液体在酒杯里打了个圈儿,归为平静。
朝颜和他并排坐回沙发上,中间只隔了两个拳头的距离。夜里有些凉,朝颜便顺势扯过毯子的一角给自己搭上。
她似乎没有註意到,薄夜不自在的表情和一瞬间僵硬的背脊。
将杯子里的酒一口灌下,只尝到满嘴的苦涩。
她晃着手里的酒杯,忽然开口说话了:“今天谢谢你了。”
“不必。”薄夜抿了一口酒,他只是将那两个人从宅子里赶走了而已,举手之劳而已。
朝颜前倾去倒第二杯,像是喝饮料般喝着并不喜欢的葡萄酒,憋了太久,很多话就像打开了匣子般一股脑地涌了出来——
“那个女生,她亲手把我推到海里呢。可是,苏木不信我……”
“我知道。”薄夜抿了抿唇,他那天全都看到了,明知不该多管闲事,却还是忍不住冲出去救了她。
朝颜转过脸来,兴奋地说:“你也看到了是不是?那么文弱的女孩子,狠起来也不容小觑呢!”像是意识到自己问了很蠢的问题,讪讪地低下头,闷闷地说,“也是呢,薄夜若是没看到,也就不会出手救我了......”
“说起来,短短九天时间,你就帮了我四次呢,我却无以为报。”朝颜有些洩气,“甚至怎么离开这座岛都不知道,自以为是地搜查线索,最终还是像个缩头乌龟似的躲在这里,真差劲!”
薄夜不知道该如何接她的话,余光瞥见少女失落的侧颜,才鼓起勇气说了一句:“你很好。”
朝颜摇摇头,声音低落:“我并不好,我只是沈浸在自己精神世界里的胆小鬼罢了。其实最近越发觉得,留在这里也挺好,至少不用回到那样一个没有灵魂的社会,违背自己的意志按部就班地读书、就业、结婚、老去......每一天都像是重覆播放的无聊影片,我不想要那样的生活。”
“朝颜,这里的生活也是日覆一日像死水一样。”薄夜握紧酒杯,失神地看着暗紫色的液体,有一点光在轻轻摇晃,亦如他略微动摇的心,顿了顿,还是不忍心说出那句“即便留下来,你也无法活下去”来。
但他也无力说出让她振作起来想办法回去的话,因为他知道,无人真正离开过这座岛。毕竟,离开这座岛的唯一办法是......消失掉。
二人皆沈默良久,朝颜安静地喝完第三杯酒,面颊浮出两抹红,虽然头有点晕,但身体却暖和极了。
酒精使然,朝颜的话又变得多起来:“薄夜你为什么要三番五次地救我呢?你也这般救过其他人吗?”
“只有你。”薄夜见她又要去倒酒,忍不住把酒瓶挪开了些,见她没有过来夺,这才松手告诉她原因,“你和他们有点不同。”
“又是这句话,到底哪里不同了?”朝颜记得当初苏木也说过这句话,然后开始失常,是不是薄夜也会因为说了这句话而变得不像他了呢?
说起来,她也不知道什么样的薄夜才像薄夜。
她对于薄夜,并不了解呢。
他看似冰冷,却又流露出让人安心的温暖,总是沈默不语,一副拒人于千里之外的模样,却在关键时刻救她于水火之中。
薄夜他,是个很温柔的人呢。
忍不住微笑起来,他的声音也在这时从身侧传了过来:“朝颜身上萦绕的光是白色的。”
“白色的光?”朝颜楞了一楞,低头打量起自己来,根本瞧不见什么光,他难不成是散光度数太高,看岔了?
“其他人都是黑色的。”薄夜放下酒杯,神色覆杂地看向她,少女一脸的茫然,“所以我不想接近他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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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以为葡萄酒不会醉人,没想到后劲儿还挺足。
朝颜一直睡到日上三竿才醒来,揉着因为宿醉而疼痛不已的头,下意识地伸手去拿手机。
这是现代人都有的习惯,每天闭眼前最后看到的是手机,每天早上醒来第一个想到的也是手机。
摁下了开机键,朝颜才想起这手机浸了水早就不能用了。
但惊奇的是,屏幕亮了,开机画面照得她眸子也跟着一亮。
放了这么多天,手机里的水晒干了?
打开手机的第一件事就是点进去看她的二次元男神,因为盯得入迷,没有註意到进来的薄夜已经站在那里看了她好一会儿了。
轻咳一声,薄夜总算是弄出点儿声响,引起了她的註意。
朝颜收回黏在手机屏幕上的目光,朝他看去。
薄夜走近,目光落在手机上,画面上俊美无双的男子正微笑地看着他。
“他是......?”忍不住出声询问,刚问了便恨自己多嘴,懊恼地抿了抿唇,下巴弧线绷紧。
朝颜唇角挂着柔和的微笑,那般温情脉脉的眼神,几乎要融化整个冬季的严寒,她的声音如雪花般轻轻落下,在谁的心上留下一道湿漉漉的痕迹——
她说:“他是我最喜欢的人。”
说出来又觉得“喜欢”二字太过矫情,脸红了红,支支吾吾地解释说:“就是想一直待在一起的人……”
末了,又露出失落的表情来,嘆口气说:“不过,那应该是永远都不可能的事。”
“为什么?”薄夜侧头问她,瞇眼仔细看了过去,那种风格的画像他还是第一次见。
朝颜退出界面,无奈地看着他:“因为他只是虚构的人物,次元不同,怎么在一起?”
见薄夜没说话,朝颜也不知道他听没听懂,握着手机忽然想到了什么似的,调出相机功能,笑脸盈盈地对准面前的人,难得遇上盛世美颜,不收藏一张照片都对不起这绝佳的机会!
不知情的薄夜就这么被人光明正大地偷拍了。
朝颜将手机压低了些,偷偷看向刚拍的照片——
总觉得,她以后会经常翻出这张来看,于是在照片下面摁了心,标记为“喜欢”。
偷笑着锁屏后,发现薄夜还没走,才意识到对方找她应该有事,抱歉地问:“薄夜找我有事吧?”
“嗯,我捉了鱼……”薄夜想着每天都吃半月果她会不会腻,虽然他并不需要进食,也不知道每天都吃同样的东西是怎样一种折磨。
前些日子吃腻了烤鱼,如今每日三餐都是半月果,朝颜自然高兴,跟着下了楼。
薄夜瞥见她赤脚踩过冰凉的旋梯,脚步一滞,却什么也没说,只是趁着朝颜吃饭的时候折返二楼,在一间屋子的衣橱里拿出了一双黑色短靴,这是他少年时期穿过的,也不知道是否合她脚。
自从昨晚听见了枪声,他便有了危险将至的不祥预感,朝颜这样光着脚根本没法在室外行动。如果紧急情况下他没有办法保护她,至少也会拖时间让她先跑,而鞋子在这种时候就显得尤为重要。
于是当朝颜吃下最后一块鱼肉,并咕咚咕咚灌下一杯水后,便瞧见薄夜提着一双鞋走到她跟前。
“你试试合不合脚。”
精致的黑色短靴,似乎保养得很好,看起来跟新的一样。
朝颜有心理洁癖,自己的鞋子衣物水杯绝不外借也绝不用别人的,因此在穿鞋前还是犹豫地问了一句:“这是谁的?”
薄夜微微走开了一点,别扭地挤出一句:“我的。”
和朝颜一样,甚至可以说比朝颜更严重些,薄夜不喜欢别人碰他的东西,哪怕是他再也不需要的。
所以,把少年时期的短靴给她,对于他来说,近乎在挑战极限。
是啊,遇见她以后,便一次次地打破原则,突破极限。还真是......不像他!
朝颜轻松地套上,低头系鞋带的时候安心地说:“是你的就没问题。”别人的她可不穿!
这话一说出口,气氛就变得暧昧起来。
朝颜赶紧闭嘴穿鞋,总觉得已经最近脱口而出的一些话让她尴尬得要命,一定是最近营养不良导致智商不够用了。
作者有话要说: 作者君有洁癖=。=
作者君的妈妈也有洁癖,爸爸爱干凈。
然后看到别人互相借鞋子穿就觉得自己接受无能,这算是一种怪癖吗?( ̄ q ̄)
所以才会觉得私人物品给别人用或者用别人的是很亲密的人之间才会发生的事。
于是有了这一章的桥段~
未完待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