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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回到青城,生活就好像回到了原来的轨迹。 (9)

书名:再顾如初,容少高调示爱 作者:弄清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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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回到青城,生活就好像回到了原来的轨迹。 (9)

到容瑾面前,停下。

他似乎已经预料到这幕场景,脸色丝毫不变,他居高临下地看着容瑾,轻声喟嘆:“容瑾,你觉得突然?难以接受?”

黎臻的话,容瑾听到了,但他无动于衷。

在二人少数的几次见面中,几乎都是争锋相对的模样。

所以对于他的反应,黎臻并不诧异。

他也不恼,只是把伞往旁边举了举,缓缓蹲下~身子,“我却早料到今日了,如果你看过五年前她犯病的模样,你也不会觉得奇怪了,容瑾你有没有好奇过,为什么歌儿总是随身携带利器?”

话落,容瑾的眼睫毛颤了颤。

“因为害怕伤害啊,当年在美国,她差点被人侵犯,她抑郁癥的起因一部分是因为家破人亡,更大的一部分却是因为这个,可她很坚强,在被抑郁癥折磨的同时,还完成了学业,直到后来克服它,成为一名出色的外科医生。但是自此以后,她每逢出门,身边必备利器,她说这样的话她才有安全感。”

容瑾想起猫耳抵在喉间的感觉,只觉得咸腥一片。

黎臻冷冷一笑:“容瑾,你千不该万不该的就是把她重新逼回来,因为你留不住她,而同样的,我也留不住她。在这个世界上唯一留得住她的人已经被她亲手毁掉,你知道她有多爱你,又有多在乎那个没来得及出世的孩子?”

看了眼容瑾的神色,他冷嗤一声:“看来你不知道。希腊那件事给她造成的刺激不小,她的抑郁癥开始发作。而也是在那时候她发觉自己怀孕了,医生建议她接受治疗,起初她没有拒绝,因为她很清楚自己的身体状况,可后来又不知道为什么突然反口,她说想留下孩子,怕吃药对孩子有影响,但我想这个理由你应该知道。”

容瑾浑身一颤。

他自然知道,因为他喜欢孩子,他允诺会照顾她和孩子一辈子,而她……信了他!

他只觉得心臟仿佛要被碾碎一般,从来没有这么疼过!

黎臻继续开口:“她全然不顾自己身体的态度,让我愤怒至极,甚至想过悄悄弄掉她的孩子……”

容瑾倏地抬头,冷厉的目光似要在他脸上剜出一个洞。

后者扯了扯唇角:“我确实做了,不过并没有得逞,她知道后,为了孩子要跟我决裂,我很生气,可从此以后再也没有去动孩子的想法。你不知道那时候的她的精神有多脆弱,虽然孩子会消耗她的身体,可也支撑着她的意志。可是听到她亲手拿掉孩子离开青城的消息时,我却还是忍不住满腹窃喜,因为比起你们的孩子,我更在乎的人是她,只是她!”

“我想远离青城也许能让她把一些事情淡忘,然后重新再来,我花费那么多力气,就是想让她再无后顾之忧,可她傻,她怕你真的毁了顾氏,所以她选择重新回到青城,这一回来,便是覆水难收,所以今天的这一切是早有预警。”

他抬手想去碰碰笙歌,却被容瑾躲开,后者蠕动干涸的双唇,缓缓道:“你到底是谁?”

“黎臻。歌儿生前的时候称呼我为祁大哥,当然,你若是愿意,可以跟着她唤我一声大哥。”

“大哥?”容瑾嗤笑:“你不配!黎臻,她的病会发作,何尝没有你的一份功劳?”

黎臻的神色僵持了片刻,随即又恢覆如常,他朝容瑾平伸出双手:“配或不配如今都不重要了,她已经没了,容瑾,把她交给我吧,我会把她的骨灰葬到她母亲的身边。你们的相识本就是个错误,如今以这么惨烈的结局收尾,该放手了。”

“放手?可笑……”容瑾看了眼笙歌,他摩挲着她指骨的凹陷处,声音异常地平静:“顾笙歌,没有我的允许,你以为你能这样安然的离去?”

☆、127.127章 她短暂的生命,清晨初放,却来不及熬过黄昏

“容瑾,逝者已逝,你又何必如此执着?”

“我还没有离婚,她就算死了,依然是我容瑾的妻子,活人也罢,焦骨也罢,我要不过是顾笙歌一人而已。”

黎臻闻言嘆了口气:“歌儿当年曾对我说过,如果她不幸死去,就把她的骨灰带回故里,葬在亲人身边,然后在墓前栽上一株木槿,朝开暮落,就好像她短暂的生命,清晨初放,却来不及熬过黄昏。”

“清晨初放,却来不及熬过黄昏?”容瑾念着这句话,猛地浑身一震,剧烈咳嗽起来。

那动静,仿佛要把肺都咳出来撄。

他想黎臻是故意,明知他现在最听不得这些,可他却拿她的话来刺激他。

但是毫无疑问,他戳中了他的心扉偿。

容瑾记得顾笙歌曾经问过他,在他眼里她像什么?

她问话的时候,他的脑中自然而然浮起一株白木槿的模样。

清冷,妍丽,像极了她上扬的眼角。

于是他脱口而出:木槿。

可是那时候的他不知道,木槿最爱的是阳光和潮润,如今这天气天寒地冻,她怎么受得住?

她受不住啊,所以她选择了离去,一点后路都不给自己留。

喉头涌上一阵咸腥,容瑾只觉得自己的心被扯出千万道口子,每道口子都浸满盐渍,痛得他无法呼吸。

黎臻不再开口,他的目的已经达到了。

他缓缓起身,淡淡瞥了容瑾一眼后,转身往来时的方向走去。

一片静谧,唯有容瑾压抑的咳嗽声,久久不停。

向启和商博连忙跑过去。

“阿瑾,你没事吧?”

“容少,你怎么样了?”

容瑾慢慢缓下气,他抱起顾笙歌的尸骨,朝前迈去。

看着他颤颤巍巍的脚步,商博急忙上前道:“容少,还是我来吧?”

容瑾往旁边避了避,眸光一沈:“她不喜欢别人碰她。”

商博讪讪地缩回手。

他往前迈了一步,蓦地脚一软,一只膝盖砸在雪地上,发出闷闷地声响。

尚能感觉到冰渣涌进裤管中,又冷又疼。

容瑾的手一抖,即使他下意识地护住笙歌,可还是没能阻止她的头部发出一声脆响,大衣顺势散开。

她毫无生气的模样看得他目龇欲裂。

他慌乱地去拉衣服,岂料越扯越乱,将她的半张脸都露了出来。

额头,鼻梁到下颌骨,除了焦黑没有另一种颜色。雪光映射,显得她漆黑的半张脸格外冰冷。

蓦地,他停住了手势,目光定定地落到她的脸上。

伸出手指,钳住笙歌的下颚,他看了良久。

“阿瑾,你怎么了?”向启忍不住问。

容瑾手指颤了颤又缩回:“没什么。”

他把衣服拉紧,抱着笙歌的尸骨缓缓起身。

远处,黎臻站在阴影处,看着几人走远的背影,嘴角浮起一抹晦涩的笑意。

***

笙歌的葬礼一切从简。

因为容瑾知道,她不喜欢热闹。

他并没有按黎臻的意思把她葬到顾蕴文身边,而是替她另辟了一处新坟,旁边还有块小墓碑,埋葬着他们的孩子。

他总会想,顾笙歌真是个矛盾的人,她不喜欢热闹,却害怕孤独。

那他就让他们的孩子陪着她,等再过那么些年,还有他。

他甚至连自己的墓碑都准备好了,只剩下刻上生卒日期。

青城,关于她的传闻慢慢寂灭。

五年前,她离开地只余声名狼藉。

五年后,她离开地一片扼腕嘆息。

笙歌离开的第二周,容瑾发现了她书桌最底层的那个锁着的抽屉,强行破锁看到抑郁癥的药时,才知道黎臻所言非虚。

再后来,他在花园里找到被笙歌扔掉的钥匙,銹迹斑斑。

他竟不知道她那么爱他,那么爱他们的孩子啊,甚至连自己的身体都不管不顾。

她恨顾笙歌的隐瞒,更恨自己的心盲!

他觉得心疼。

很疼很疼,无法呼吸的那种。

从那以后,他就很少回别墅了,因为别墅里空荡荡地太令人难受了。

他更经常住在恒禾公寓,并把对面楼层的灯光打亮一整夜。

然后站在窗口,幻想着对面的窗帘上能够浮现出笙歌的身影,就像她初回青城一样。

天知道自己怎么了,他只知道自己好想她。

他想她在梧桐树下明媚的笑容,他想她咬牙切齿称呼她变态教授的时候;

他想她即使醉得朦胧,却依然要找人算账的傻样;

他想他初次要她,她一口咬在他肩头的委屈;

他想她……

可他唯一不敢想的就是,她从小镇回来的那段日子。

他不敢想她削瘦的脸庞,不敢想她坚持要离婚的目光,不敢想白雪覆盖她尸骨的模样。

容瑾想自己是疯了,他白天里疯狂地想忘记她,可一到黑夜就疯狂地想她。

他把她最喜欢的那本安徒生童话压在床头,可却从来不敢去翻。

因为他的白雪公主公主吃下了毒药,可他却吻不醒她。

就这样不知不觉地过了一个冬天。

天气回暖的时候,他亲手在她坟前种了一株木槿,是从顾家压得的枝条。

坟前的木槿长势越来越喜人,后来他干脆把它们种了满山,从此木槿和长青树结伴而生,遍布了整个墓园。

偶尔他也会去顾家,顾叔并不待见他,每次看见他,都是一副仇人见面分外眼红的模样。

他见过笙歌生不如死的那几日,所以总认为是自己逼死她的。

而他自己,何曾不是这样认为的?

有些时候,他也会看见顾荣。

年过半百的男人正俯身认真地培育那片过了冬的木槿花。

顾荣看见他的时候,脸上会露出那种悲悯的神色,他说:“你终究还是错过了她,我们家小歌像极了她母亲,眼里揉不得一粒沙子。”

他还说:“我犯了错,她母亲用生命的代价狠狠地惩罚了我一番,我现在落到如今这副田地,并不怪谁,是我罪有应得,我明知道不配,可我还是忍不住想她母亲,我想起我们小时候两小无猜的模样,可回首这几十年的人生路,却只觉得入目疮痍。”

顾荣侧过头,晦涩地问他:“容少,你能明白我这种感觉吗?”

他大概自知配不上当笙歌的父亲,所以即使他是长辈,也只是客客气气地称呼他为一声容少。

数月前,黎臻倚仗笙歌的股份成为了顾氏的第一大股东,间接把顾氏掌握在手中。

而他的继妻许娉婷嫌弃他身无分文,从此不见踪影。

曾经的顾家,如今只剩下他一个。

顾荣的前半生风光无限,而后半生却凄凉无比。

容瑾想,他明白他口中的那种感觉。

而且觉得糟糕透了。

他接过他递来的水瓢,一点点地给木槿花浇着水,可总是忍不住把它看成笙歌的模样。

她离开有多久了?他都不记不清了。

最近天气越来越暖,阳光照得身上软绵绵的。

这么温暖的天气,他什么都不想做,只想陪陪她。

所以他来了。

墓碑上,笙歌的笑颜依旧,却是空洞的黑白色。

他讨厌这样的她,即使她面无表情的看着他,也比现在的模样好的多。

想至此,他只觉得胸口处突突地疼。

肺部一抽,又忍不住剧烈地咳嗽起来。

喉腔中的空气越来越稀薄,他压着胸口喘着粗气。

良久,才缓了过来。

是那一夜大雪落下的毛病,断断续续地都不见好。

他想,怕是这一辈子都好不了。

也罢,就让他这样子咳着吧,这世界上,快乐总是短暂地,唯有疼痛才是刻骨铭心。

歌儿,你能听见我的疼吗?

你说你喜欢木槿,我就给你种了满山的木槿,你说你不喜欢绿萝,我就毁了全青城的绿萝,只是,青城不见绿萝,木槿漫山遍野,是不是意味着你归期已至?

口袋里的手机急促地震动起来。

向启的声音在耳边响起:“阿瑾,你在哪?”

“墓园。”

那端楞了片刻,才再次开口:“vista酒吧新来了一个调酒师,调的酒很正……”

“好。”他听见自己回答道。

听说,酒能浇愁。

---题外话---晚安

☆、128.128章 倒是有点意思,她是什么人?

商博从远处走来,把手里的外套盖上他肩头。

容瑾倾长的手指抚摸着外套的下襟处:“容氏最近有什么动静?”

“先前谈的碧水湾项目,二当家有意和风锐合作。”

“价格如何?”

“价格一般,但是容氏和风锐合作多年,二当家图的是熟悉稳固。”

“稳固的是二叔和风锐掌权人的交情吧?换成达丰建材,容氏不需要为一个狼子野心的风锐铺路,达丰给的价格至少可以让我们的成本缩减百分三十。偿”

商博讶异地看着他,这几个月,容瑾并不怎么管容氏的事情,却将容氏的动态看得清清楚楚,而且总能在重大决定的时候驳容世杰一句。

然而往往,他的反驳总让人哑口无言。

为此,容世杰已经好几次在董事面前下不来臺面,气得他暴跳如雷。

他觉得容瑾真神,明明专业是法医,可在公司管理方面的触觉却比他还敏锐。

他想,大概有种东西叫耳濡目染,容瑾自小在那样的家庭,自然有几分别样的天赋。

“怎么?我估算错了?”容瑾侧头看向他,目光淡漠。

“不,您估算地很准确,但我只怕二当家那边不会善罢甘休。”商博垂眸回答道。

他总觉得笙歌离开后,容少就变了,原本就没什么温度的人,现在更淡了。

淡得让人徒生畏惧。

“放心,没有完全的把握,他现在还不会和我撕破脸面。”容瑾抬了抬头,视线顿在墓碑旁的那一株木槿上。

木槿的叶子嫩得可以滴地出水开,而在一簇翠绿的枝桠里面,藏了一朵粉白的花苞儿。

他扶了扶花苞,嘴角不自觉勾起一抹淡淡的笑意。

他亲手种下的木槿,花期已到。

***

vista酒吧,灯红酒绿。

容瑾一进门向启就看到他了。

他从酒托手上取下一杯酒,推到他面前:“我就知道现在找你喝酒,准没错。”

容瑾摇着杯中酒,不置片语。

醇香的液体浇过喉头,全新的触感让他拧紧了眉心。

向启註意到,哈哈大笑:“是不是觉得很不一般?”

确实不一般,而且反常规,入喉火辣,胃里却像凝了一片冰。

几乎能将人的思绪一起冻住,麻痹了一瞬的神经。

“此酒名为‘遗忘’。”

遗忘?

他扯了扯唇,短暂的忘怀而已,若一杯酒就能遗忘,那他何苦天天借酒浇愁?

有些东西,是刻在心底的,要忘,得拿淬光的刀子过来,一点一点的挖骨剥髓,那种感觉太疼,他受不了。

所以,他不忘。

向启不知他心中所想,指了指吧臺的一处,“那个就是我说的新来的调酒师,j。”

容瑾视线若有所思地循着他的手指移过去,向启口中的调酒师一头火红的短发,身材高挑,但是看不清她的脸,因为她的脸上戴了一个蝴蝶假面,只余两片殷红的唇还有弧度姣好的下颌。

独独这些,就能引人遐想翩翩。

灵活的手腕在空中摇动着,j的姿态看起来闲适极了。

不多时,她的面前一杯五颜六色的液体出炉。

容瑾低头看了眼自己的酒杯,一模一样。

下方的j似乎感受到什么,她朝二人的方向看了眼,目光停留片刻,又淡淡地移开。

向启瞬间来了兴致:“哟,这妞有意思!”

“你想泡?”容瑾不咸不淡地顶了一句。

“有何不可?”向启撩起袖子,跃跃欲试的模样。

“长相一般,身材一般,除了那一双灵活的手,没有一点比得上沈纾。”

他闻言,脸色微微一变。

容瑾抿了口酒,不说话。

身边的向启忽然惋惜地嘆了口气:“哎,这才九点,怎么又下班了?”

容瑾的视线聚焦在j的那双手上,白皙莹润,骨节修长的手正在收拾调酒的器皿。她微微侧着头与同事交谈,几秒钟后,她解下了围裙,可自始至终都没有拿下她的假面,脸上唯一裸露在外面的红唇,让人有种想一探究竟的欲~望。

果然,不止他有这种想法,在他的视线范围内,已有两个猥琐的富家子弟朝她的方向移了过去。

向启註意到他的目光,看着那两个富家子弟嘆了口气:“看来又有两个不知死活的要缺胳膊少腿了。”

他话刚落,就见人群中不知从哪里走出两个黑衣人。

直接将那两个富家子弟捂嘴拖走,不惊动身旁的任何一个人,敏捷的程度比寻常的保镖更甚。

而他们甚至连j的手都没有碰到。

j对这一切似乎习以为常,她看了两名保镖一眼,视若无睹地从偏门离开。

“她是什么人?”难得地,他有点好奇。

“不知道,只知道她的名字叫j,每天只上三个小时班,只调十杯酒,多的给再高的价格都不调,自从她一月前来上班后,名声就传了出去,很多人慕名而来,却讨不到她的一杯酒,你手里的那杯,就是她今天是十杯中的最后一杯。”

容瑾的目光凝向吧臺的那一杯酒上:“那才是最后一杯。”

向启神秘地勾起唇角:“这你就不知道了吧,那杯酒不是给客人喝的,j每次下班前都会调好一杯酒放在吧臺上,给其他调酒师鉴定,可惜这么久以来,都没有一个调酒师能覆制出一模一样的酒来,这就是挑衅,这就是她狂妄的资本。”

“倒是有点意思。”

“岂止有点意思,你有没有註意到她那个假面,很普通吧,可有知情人却爆出这是mic&o时尚最新推出的一款单品,还没上市就已经在时尚界刮起一阵旋风,戴着个价值不菲的假面不是去参加酒会,而是在这乌烟瘴气的酒吧调酒,却没有一丝违和感,我实在是很好奇她的身份。”

容瑾敛了敛眉,他喝干了最后一口酒,站起身:“走了。”

向启刚来了兴致,见状不免有些诧异:“去哪里?”

“容家。”

他了然,啧啧两声:“容二叔又被你惹炸毛了?”

“不至于,就是断了他一条臂膀而已。”

断了容世杰的一条臂膀还没什么,如今的容世杰怕是火得都想掀屋顶了吧?

“干嘛不直接一窝端了?”

容瑾瞇了瞇眸:“百足之虫死而不僵,那样并不能有什么实质性的效果,难道你不觉得把一个人一辈子最在意的东西一点点毁掉更有意思?”

这么多年来,风锐和容世杰的关系早已不是那么单纯,据他手中掌握的资料,风锐有一大部分的股权实质掌握在容世杰手里,他今日不由分说地换下合作商,容世杰若是没反应,那才叫奇怪。

“真是恶趣味!”向启摇了摇头。

容瑾不置片语,阔步朝外走去。

向启跟着起身,嘟哝着:“我看事情只要跟大妹子沾了边,你就没正常过。”

想起笙歌,向启不免有些感怀。

笙歌离开的时候寒冬料峭,而现在已经时至初夏。

都半年多了,时间过得真快。

这半年来,一切似乎都没有改变。

除却容瑾越发沈默寡言。

除却那一把自从掉落后再也没能捡起的解剖刀。

他有时候会觉得那个肆意张扬的女人就好像他们的黄粱一梦。

悄无声息地渗进他们的生活,又大张旗鼓地离去。

而她的离去,也带走一切和她相关的事物。

比如沈大律师,他都好几个月没看见过她了。

二人走出vista的时候,一辆银灰的兰博基尼在眼前呼啸而过。

车窗里,隐约可以看到那一头火红的短发。

“毒药限量版,我记得去年黎家小女儿生日的时候,黎老送的正是这部车。看来这个j很有可能就是黎家的小女儿,黎家千金自然不会随意抛头露面,那保镖,戴假面这一切就都有解释了。”

容瑾看着车离开的方向,沈吟了片刻:“黎家的小女儿叫什么名字?”

向启歪头想了想:“你还记不记得先前容老爷子一直想让你联姻的那个黎家小姐,就是她,黎之语。”

容瑾淡淡地收回目光:“不记得。”

☆、129.129章 你说的话,我没有听懂,我是秦歌

时至初夏,但从车窗外涌进的风还是有些凉。

秦歌一手扶着方向盘,一手摘掉了蝴蝶假面和那顶火红假发扔到副驾驶的座垫上。

戴上蓝牙,她清冷的声音缓缓开口:“我很快就到家。”

“秦姐姐,大哥要剥我一层皮,你要保我!”电话那端,黎之语嗷嗷大叫。

“放心,他不会。”

“他的温柔只对你,对我从不留情。偿”

秦歌扯了扯嘴角,脸上的神情很淡:“云记的提拉米苏。”

“成交!”

她把蓝牙耳机丢到仪表表臺上,手绕到脑后,把皮筋一松,一头绵密的黑发顺势流泻而下。

婆娑的灯光从她脸上一闪而过。

她的唇微微抿着,开车的神情很认真。

风撩起她的头发,左额那道三公分长的伤疤显得格外狰狞。

秦歌抄了近道,避开了主干道地车流,到家的时间整整提前了半个小时。

黎之语攥着手,在大门口急得直踱步,看见她开车滑进的时候眼睛。

车还没停稳,她就扑过来:“秦姐姐,你没事吧?”

秦歌拔钥匙的动作顿了顿,扭头看向她的目光有些困惑:“为何这么问?”

“大哥说你身体还没好,不能乱跑,都怪我,我不该让你替我去酒吧的。”黎之语咬着唇,巴巴地替她拉开车门,看起来可怜极了。

“我没事,不用自责,相亲怎么样?”她一边开口一边下了车。

黎之语甩上车门:“纨绔子弟,不值一提。”

秦歌“嗯”了声,提步朝别墅内走去,走了两步察觉不对劲回头:“不进来?”

“大哥刚才把我训了一顿,我……”黎之语抬头看了眼别墅的方向,又迅速垂下头:“我还是不进去了。”

她嘆了口气:“有我在,他不敢对你怎么样。”

黎之语这才乐滋滋地跟上她。

黎臻坐上沙发上,冷厉的目光倏地落到黎之语的身上。

后者浑身抖了抖,自发地往秦歌身后躲:“秦姐姐,我忽然想起爸爸刚才找我有事,我先回家了。”

“等等。”秦歌叫住她,把手里的钥匙丢给她:“假面和假发都在车上。”

黎之语抱着钥匙,看都不敢再看黎臻一眼,夹着尾巴落荒而逃。

秦歌倒了杯水啜了一口后才看向沙发上的男人淡淡解释:“是我要出去透透气,正好语儿晚上没空,便替她顶了一天班,正好试试我的调酒技术有没有退步。”

“胡闹,酒吧是什么地方!你如今的身体状态,怎么经得起这般折腾?”

她不以为然地挑了挑眉:“不过是调十杯酒而已,再说你的保镖难道都是废物?”

黎臻被她哽了下。

秦歌不紧不慢地喝掉水杯里的水,起身:“我先上去了。”

“秦歌。”

黎臻从背后叫住了她,“我只是害怕旧事重演。”

秦歌的脊背僵了僵,侧眸看向他:“你想太多了。”

秦歌坐在化妆镜前打量着自己。

女子清冷的面容在水银镜面上印了出来,她的容貌可算是青城数一数二,若不是左额上那一道骇人的伤疤……

她的身体颤了下,她抬起手指碰了碰那道伤疤,隐隐地有些疼。

背后突然传来一阵声响,她登时缩回自己的手指。

转过头,黎臻一脸急色。

她看着他有些不悦地皱了皱眉:“下次进来可以敲门吗?”

黎臻楞了一下:“我敲了整整一分钟的门,你没听见,我怕……”眸光闪了闪,他转移话题道:“我是想来提醒你明天要去医院覆诊,别忘了。”

“我知道了。”秦歌淡淡地转过头,从衣橱里抱起一件干凈的衣服朝盥洗室走去。

看着没没有要走的意思,她停住了脚步:“还有事?”

“明天我不能陪你去医院……”

话未说完就被秦歌淡淡打断:“你若是不放心,派个人跟着我就好。”

黎臻被她窒了窒:“从明天开始,我要出国出差一周左右,我已经让语儿搬过来照顾你。”

“不用。”

“歌儿!”

秦歌阖了阖眸,改口道:“好!”

“若你觉得那道伤疤不好看,大可去医院去掉。”

她的神色冷了冷:“我身上的伤疤那么多,不在乎多这么一条。”

说罢,她也不回地朝盥洗室走去。

黎臻的嘴角看着她的背影,嘴角勾起一抹苦笑。

在原地停留了片刻后,才转身离去。

***

次日,秦歌一个人去的医院。

黎臻果然不放心她,派了两个人不远不近地跟着她。

她有好几种方式,可以轻而易举地甩了他们,可是她没有。

因为她知道,一旦她这么做了,黎臻对她的把控只会越来越严。

吸了口气后,她走到诊室门口。

刘医生看见她,眼睛一亮,他指着对面的椅子:“你先坐一下,我给你倒杯水。”

“不用麻烦了,我是来覆诊的,不是来做客的。”

他起身的姿势蓦地一顿,讪讪地坐了回去:“关于当初的事情,一直没来的及跟你说声抱歉,当初你跟秦葭微吵架的视频我不是故意传上网的,但却给你遭来那么多骂声,后来我申请调职这里,一部分原因是因为容瑾的施压,而另一部分原因却是我觉得没脸面对你。”

秦歌淡淡得看着他,轻轻说了句:“抱歉,你说的话,我没有听懂,我是秦歌。”

刘医生怔了怔,随即释然地扯了扯嘴角:“对,你是秦歌,我总是想把你当成她。”

秦歌看了他一眼,并没有多说什么,而是把刚拍的ct推到他面前:“看看吧。”

“你为什么不自己看?”

她深深地看了他一眼:“我是患者,你是医生,医生不应该跟自己的患者说这些没有意义的话。”

刘医生脸色涌过一阵尴尬。

一番检查无碍后,秦歌起身离开。

她不曾再开口,离开跟来时一样,淡淡地没有一丝表情。

他看着她离去的背影,有点困倦,盯着她病例喃喃着:“这世上难道真有两个人长得一模一样不成?”

秦歌出了医院,并没有直接回家。

她在大街上散着步,她已经有好长一阵子没有出门了。

上班的时间,大街上人并不多。

她闲适地散步,目光不知不觉被花坛里的那几簇木槿吸引。

粉白的花苞含苞待发,模样有些喜人。

抬起手指,想去触碰的时候,手指却像触电般缩回。

她窒了片刻后,抬手压了压眉心。

昨天从酒吧回来后,她的心绪有些浮躁。

这种感觉很不好。

会让她有种心慌意乱的感觉。

好似一瞬间会攫走她的思绪。

秦歌定了定神,调转脚尖,朝另一条走去。

那条路的尽头是一座禅院,头一两个月的时候,她的情绪很不稳定。

黎臻就把她带到了这座禅院里。

而她发现自己听着僧人讲禅的时候,那些暴躁的心绪都会被尽数压制下来。

这儿,就好像一剂良药,而慢慢地,她也上了瘾。

直到她能完全克制住自己的情绪。

但距离今日,她已经有整整两个月没来了。

果然,一走进这个安静的寺院,她浮躁的心绪总算平息了下来。

与她熟识的了尘大师在院子里摆棋品茶。

她看见她的时候朝她招了招手。

秦歌收了收脸上的情绪,朝她走了过去。

“喝茶吗?”

她摇了摇头:“不喝,喝了晚上只怕晚上会睡不着,头疼地厉害,我好久不曾头疼,不敢再轻易尝试这种感觉。”

了尘领悟:“你已经很久没来了,这次因为什么?”

她执起一枚棋子,与她对弈:“今天心绪有些浮躁。”

“看见什么不该看见的人了?”

秦歌诧异地抬头看向她。

了尘笑了笑:“我猜得,因为我从你的眉目中出看出来一股烦躁的情绪,与当初黎先生刚带你来这里的时候一模一样。”

“嗯。”她淡淡应了声,并不否认。

而在禅院的不远处的车上,容瑾看着秦歌走出大门,俯身坐进那部限量的兰博基尼毒药中,危险地瞇了瞇眸。

她们离去的方向,很熟悉。

商博奇怪地从后视镜里看了他一眼:“容少,继续往前走吗?”

他阖了阖眸:“去vista酒吧。”

☆、130.130章 容瑾浅淡起身:“去找她。”【5000+】

车上。

黎之语看着秦歌小口优雅地吃着提拉米苏,撑在方向盘上的手支着头颅,有些困惑:“秦姐姐,为何每次都是提拉米苏?”

秦歌看了她一眼,切了口蛋糕递给她:“吃?”

黎之语捂了捂脸颊:“不吃,刚牙疼过。”

她扯了扯嘴角,笑意很淡:“因为提拉米苏很甜,能压制住心里的那番苦。偿”

黎之语不懂得她口里的苦是什么意思,她一个从小到大养尊处优的大小姐,就连未来的丈夫都是家里严谨把关,长这么大她并没有吃过什么苦。

可秦歌呢…撄…

黎之语的脑中浮现出自己第一次看

未完待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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