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回到青城,生活就好像回到了原来的轨迹。 (10)
书名:再顾如初,容少高调示爱 作者:弄清浅
一回到青城,生活就好像回到了原来的轨迹。 (10)
到她的时候。
她第一次见到秦歌是在医院,后者似乎刚经过一场惨烈的事故,她躺在病床上,满身的伤,精神状态寂寂沈沈,唯有一双眼睛还噙着稍纵即逝的光芒。
她的脑中猛地蹿过一个词,死水微漾。
她震惊极了,她想象不到该是经历过什么样的事情,才会有这种生如死灰的感觉?
大哥走过去,把她扶起来,给她介绍着自己。
秦歌看了她一眼,眸子动了动后就移向他处。
那时候,她还不知道黎臻所为何意。
直至后来他告诉她,秦姐姐有很严重的抑郁癥,能活下来已经不易。
他希望她的活泼开朗能感染到她。
他还告诉她,秦姐姐是他很重要的一个人,他想拜托自己陪陪她。
她自然是乐意的,而且她觉得秦歌很可怜。
明明二人年纪相差不多,但是经历却相差甚多。
刚开始的时候,她觉得秦歌很眼熟,好似在哪里见过,可总是想不起来。
直到有一天在新闻上刷到笙歌的死讯时,才猛然发觉自己眼前的这个女人竟是已然死去的顾笙歌。
那个医学天才顾笙歌。
那个在她父亲的寿宴上,被一个容家大少爷倾身以护的顾笙歌。
上流社会里都在传,容家大少宠极了这个妻子,可她为何会变成今天这副模样,大哥又为何要隐瞒她还活着的消息?
秦歌在医院里住了两个月,出院后,她的情绪极其癫狂,睡觉吃饭大哥都要抱着她一点一点哄着她。
悉心照料下,她的身体状态竟也好了许多。
直到有一天……
黎之语阖了阖眸,她印象清楚地记得那一天。
她记得那天是个周末,阳光正好,路上可以看到好些出来晒太阳的一家子。
早晨的时候,她跟往常一样过来别墅。
她到达的时候,秦姐姐还在睡觉,大哥因为急事临时要出门,嘱咐她看好秦姐姐。
她欣欣然应允。
因为秦歌情绪虽然很不稳定,但是看见她的时候会莫名安静下来,不吵不闹,该做什么就做什么。
她觉得这是一件很简单的事情,更何况还是在秦歌沈睡的状态下。
于是就没怎么在乎,抱着手机和国外的友人聊得很欢。
忽然眼前有一片阴影掠过,她后知后觉地抬起头的时候,秦歌已经跑出去好远。
她吓得急忙丢了手机,朝她的方向追过去。
心里却想着要是秦姐姐出了什么事,大哥非得打死她不可。
黎臻只是爸爸的义子,但却和她感情很好。
因为相比她那些已经娶妻生子的哥哥们来说,黎臻的存在更符合她对哥哥的定义,他会宠她纵她,甚至在她犯错的时候,会主动在爸爸面前替她求情。
相反而之,她对他亦是敬畏和害怕的。
她追出门,正好看到秦歌欲要穿过马路,而她的左手边,一辆大货车呼啸而来,她顿时目龇欲裂:“姐姐!”
秦歌听到声音顿住了脚步,大货车与她擦身而过。
黎之语有些后怕,如果她没有听到自己的叫喊,如果她再往前跑一步。
那么……
黎之语不敢回想当时自己那紧悬一线的心情,因为实在是太惊骇了。
秦歌并没有回头,她迅速地横穿过马路,朝一个推着婴儿车的母亲跑过去。
黎之语到达马路对面的时候,秦歌把别人几个月大的孩子紧紧抱在怀里,孩子在她怀里挣扎着,啼哭着,她不管不顾,只是警戒地看着孩子的母亲:“这是我的孩子。”
后者急得眼泪都快掉出来:“求你别伤害我的孩子!”
“你的孩子,不,这是我的孩子!”
她急忙走过去:“秦姐姐,这不是你孩子,快把孩子还给人家。”
她试图从她手里抱走孩子,秦歌警戒地往后退,然后转身就跑,远处是一片废弃的大楼,她看见她跑进一栋五层的废弃楼。
孩子母亲连忙追着秦歌而去。
她定下神,借了路人的手机通知了黎臻后,也朝秦歌的方向追过去。
她找到秦歌的时候,她站在废弃楼顶的边缘,烈烈寒风灌进她的衣服,身子单薄地好如下一阵风刮过,她就要往楼下掉一般。
秦歌跑出来的时候并没有穿鞋,此时她白皙的足趾被碎石头割破,渗出殷红的血迹,显得有些可怖。
凌乱的头发黏在额头上,她看着逼近的孩子母亲一步步地往后退:“你不要抢我的孩子。”
孩子母亲也算镇定,她急忙停住脚步,焦急开口:“好,我不动,你慢慢回来好不好?我知道你也喜欢孩子,你看她还那么小,这里风这么大,吹风吹久了她会生病的。”
“生病?”秦歌的眼底有一瞬的聚焦,她连忙拉起自己的衣服把孩子捂紧:“不,我不乐意她生病,她要健康地成长才对!”
孩子母亲见此举有效,眼底一喜,徐徐诱哄着:“对,所以你回来,我们带她没风的地方,她就不会生病了。”
“没风的地方?”秦歌朝天空看了看,再环顾了四周一眼,此时风正好停了,她迷茫道:“这里也没风啊!”
“不,这里随时都会起风,你看看宝宝刚才都哭了,你忍心让她哭吗?”
“宝宝哭了?”秦歌的目光落到怀里的孩子身上,孩子此刻早就不哭了,正瞪着一双滴溜溜的大眼睛好奇地看着她,小脸上泪痕犹在。
她心疼地抬起手指轻轻地拭干宝宝的眼泪,宝宝不认生,在她要离开的身后,竟然抱着她的手指的吮了一口。
秦歌欣喜若狂,她抱着孩子兴奋道:“你看,她是我的孩子,她喜欢我啊。”
孩子母亲此时的情绪已经几近崩溃,可她却不敢刺激她,因为秦歌此刻的所处位置与边缘不过三十公分的距离,只要她往后一退,那么她和自己的孩子都会从五层的废弃楼掉下去。
她不敢冒这个险,于是拦住黎之语,继续开口道:“对,她喜欢你,所以我们一起带她去玩好不好?”
“玩?”秦歌疑惑地抬头看向她:“她还这么小,怎么玩?”
“你不知道了吧?”孩子母亲故作神秘道:“你过来我就告诉你。”
秦歌犹豫了片刻,脚朝她小小地迈动了一步,再迟疑了片刻,她又迈出一步。
此刻不仅是孩子母亲,就两黎之语也只觉得自己的心快上升到嗓子眼。
不过短短几米的距离,秦歌用了十几分钟才走到。
她警戒地看着孩子母亲,脚下始终与她拉出一米的距离:“告诉我怎么玩?”
“有很多空气城堡啊,宝宝可以去玩空气球,我们还可以推着婴儿车让她和狗狗赛跑什么的。”
“我也可以吗?”秦歌问。
孩子母亲已经头冒冷汗,她重重地点了点头:“当然可以了!你看天气这么冷,我带宝宝先去换件厚衣服,然后我们再一起带她去玩?”
秦歌歪着头想了很久,才把孩子递给她:“你小心点,她是女孩子,身子娇贵地很。”
孩子母亲一接到孩子,神色顿时一松。
秦歌虽然意识混沌,但还是极聪明,一看到她露出这种神色就意识到自己被骗了,连忙伸手跟她抢孩子,孩子母亲好不容易抱回孩子,哪里肯放!
黎之语连忙走过去拉秦歌,秦歌一大力一拂,她被她推到在地。
孩子母亲顾及到孩子的安全,不敢用全力,眼看孩子就要再次被秦歌抢走的时候,黎臻带着警察赶到了。
然后,空气里响起一声清脆的巴掌声。
现在的人都怔住了。
黎臻看着跌倒在地的秦歌,高抬的手还微微颤抖着。
两个警察连忙走过来,询问孩子母亲状况。
他这一掌用了很大的力气,秦歌高高肿起的嘴角渗出一丝血丝,她捂住脸颊嗫嚅着:“那是我的孩子。”
黎臻用力把她拖起来:“顾笙歌,你清醒点,你的孩子已经死了,被你亲手拿掉的!”
秦歌闻言浑身一颤,随即泪流满面:“是啊,我的孩子已经死了,她白死了,她还那么小,四肢都没有长全,她原本能那么好的活着,是我杀了她,是我杀了她啊!你干嘛要救我,为什么不让我跟她一起死?”
黎臻大怒,把她拖到房顶边缘,怒斥道:“你要死是不是?那你跳啊,你去死啊,死了就一了百了,死了你就能见到自己的孩子了,为了一个男人变成这么没出息,我还救你干嘛?”
他此时也是气极,秦歌这些日子半死不活的状况让他的有些恨铁不成钢。
他好不容易把她从鬼门关里拉出来,她却偏偏想去死,这怎么不让他暴躁如斯?
秦歌看了眼下方,浑身惊惧地抖了抖。
黎臻见状握住她的手,狠狠道:“顾笙歌,你的命现在是我的,你要想死必须经过我的同意!”
她闻言,凄然地扯着惨白的嘴角,“不,我的命只是我的。”
秦歌推开他的手,身子绝然地往后倒去,单薄的身躯如同一只断了线的风筝,往下坠去。
“歌儿!”黎臻目龇欲裂。
秦歌缓缓地闭上眼睛,她说:“大哥,我不要再做顾笙歌了,好累。”
警察及时拉了气垫,秦歌并没有死,但因为巨大的冲击力,她晕了过去。
她从医院醒来时是第二天中午,她什么都没做,只是看着他们淡淡道:“这世界上再也没有顾笙歌,我是秦歌。”
秦歌,情割。
后来,黎臻带着她去听禅、静心。
情绪稳定后,她还会独自去烧香拜佛,给寺院添大量的香油钱,她说她想减轻自己的罪孽。
秦歌把自己活成苦行僧的模样。
她会愤怒,会笑,会打趣,只是嘴角上扬的弧度越来越淡。
黎之语知道她是放下了,放下了那个曾经久琚于她心间的男人,放下了那个来不及出世的孩子。
只是,木槿一夜之间绽放满城。
它们会容许秦姐姐放下吗?
她不知道。
黎之语从往事中抽回神绪时,秦歌正在把垃圾收进袋子里,她见状,递了包湿巾过去。
秦歌抽了一张,仔细地把自己手指沾上的黏腻擦拭干凈,才开口道:“造势的效果已经达到了,调酒师的工作还不打算辞?”
一月前,黎之语的朋友接盘了vista酒吧,店里的顶级调酒师离职,时间紧迫下,朋友找到她,希望她能给自己撑一个月的场子。
反正她空有一番调酒的手艺无处施展,于是答应得很干脆。
秦歌闻言后,把在手里把玩的假面丢给她:“既是撑场子,何不利用造势一番?”
黎之语接过假面的时候就诧异极了,那是大哥旗下的时尚公司新出的一款单品,名为“迷之诱惑。”
她怔了怔,忍不住问道:“这款面具不是还没面市吗?”
秦歌不以为然地笑了笑:“看着好看,便讨来玩玩。”
“大哥对秦姐姐真好。”她忍不住羡慕道。
秦歌的眸光闪了闪,“好有什么用?”
她总觉得大哥和秦姐姐之间似乎出了什么矛盾,但是又说不上来。
“还想玩?”秦歌淡淡的音色再次传来。
黎之语看了她一眼,缓缓启动车子:“今天最后一天。”
“嗯。”她头在椅背上调了个舒适的角度,“在前面的咖啡厅把我放下,我在那里等你。”
***
vista酒吧,音乐声缭绕。
人们尽情地放纵自己。
僻静的一处,容瑾执着一杯五颜六色的酒,目光淡淡地落在吧臺里摇酒的那个年轻女人身上。
除了他,还有无数人的目光註视着那个正在摇酒的调酒师j。
她依旧戴着蝴蝶假面,不远处有几个看似随适却时时警备的保镖。
j红唇勾起的笑容很张扬,就脸眼睛也有一股蓬勃的朝气。
商博试探地问:“容少,要我去查一下她的底细吗?”
容瑾抿了一口杯子里的“遗忘。”
醇香的烈酒入喉。
喉头处烧起一片灼烈,但是胃部的那股寒冰却不如昨日那般令他晕眩。
这杯酒连让他短暂忘怀的能力都没有。
人这种生物很奇怪,总会把自己的情绪映射到一部分事物上面。
就好像,调酒师调出的酒也反应了一部分她本身的心情。
黎之语跟秦歌不同,没有经历太多的刻骨铭心,她本就不需要遗忘,所以她调制而出的“遗忘”只是单纯的一杯鸡尾酒,没有昨日轰然而入的感觉。
而容瑾,却是顶级的品酒之人。
他只需轻轻一抿,便能分出好坏。
手中的酒明显有些索然无味,他的视线仍旧落在那双仍然白皙修长的手上,盈盈纤细,却少了分骨节分明。
容瑾淡淡摇了摇头:“不用,不是她。”
商博没听明白意思。
他也不解释,只是浅淡起身:“去找她。”
☆、131.131章 秦歌看向容瑾:“容先生,你还要跟多久?”3000+
秦歌步履缓慢地在书架前穿梭。
这家咖啡厅其实是间书屋。
青城有很多这样的地方,大家得空的时候,就来这里点一杯咖啡,泡着书,不自觉就好几个小时。
这种地方适合她这样有大把时间的闲人。
她挑书的方式很简单,看见名字顺眼的就拿下来翻几页,若是内容合眼,她便继续,若是不合眼,她也不为难自己,果断地换下一本偿。
如此走马观花一阵子,她的视线终于停留在一本全英文的原着上。
抿了抿唇,她从书架取下书,走到靠窗的位置坐下撄。
她点的鲜榨果汁刚好送到,一切都恰到好处。
秦歌一边抿着去过冰的果汁,一边翻着书页,并没有註意到马路对面那两张讶异的面孔。
商博不可置信地揉了揉眼睛再睁开。
对面坐在窗户旁看书的顾笙歌并没有如影像般消失,反而在眼底越来越清晰。
虽是隔了一段距离,但属于笙歌的清冷气质并不是所有人都能拥有的。
在他眼里,笙歌就是山涧里一股冷泉。
桀骜又独留清澈。
虽然接触的时间不多,但她给他的感觉却是一眼难忘。
不会是第二个人了,商博一下子就笃定对面那个肯定是她无疑。
他目光扭向容瑾,他都认得出来,容少没道理认不出来。
容瑾的脸色较于商博的震惊显得平静极了。
他的嘴角噙着淡淡的笑意,这半年来,商博第一次见他笑。
容瑾本就不是个喜形于色的人,笙歌的离去也带走他所有的情绪波动。
大家也越来越习惯他的冷淡,甚至能尽量不提起笙歌的时候就不提。
就算是偶尔不经意提起,他也只当没听见。
容瑾的心绪越来越难以捉摸,就算是跟在他身边多年如他,有时也猜不透他的心中所想。
就如此时,他看不懂他平静的脸色。
他觉得容瑾的反应不应该这样,可下一瞬又觉得只有这样才像他。
蓦地想起他方才离开酒吧之前那句意味不明的话语。
他说:“不是她。”
他还说:“去找她。”
那时不明其意,如今细细思索,瞬间恍然大悟。
容瑾口中的那个“她”难道就是自己面前的顾笙歌?
如此说来,他早就知道笙歌没有死?
可这又怎么解释这半年来他悲恸的情绪。
很久以后,商博才明白,这世上最深的惩罚叫做自省。
很难为之,却不得不为之。
“容少,我们要不要过去……”他顿了声。
过去打招呼吗?
显然这个词用在此处有些别扭。
容瑾摩挲着宝蓝的袖扣,嘴角笑意浅淡:“为什么不呢?”
话落,他已提步朝秦歌的所在处走去。
步履稳稳,若能仔细地瞧一番,却也有几分急切。
商博顿时圆满了,原来容瑾并非不惊喜,他只是把情绪掩饰得比较好而已。
他没有跟过去,而是在原地随意兜着步。
他想,容瑾此时该是极不希望他人打搅他的。
秦歌感受一道灼热的视线一直停留在身上。
稍稍抬了眼皮子,便看到了容瑾停驻在她方才拿书的那一排书架旁,漆墨般的眸光锁着她。
这半年似乎并没有改变他多少,他依旧长身而立,依旧一出现就能夺去所有人的目光。
她能听到周围有低低的抽气响起。
这并不能影响到什么,与她而言,在她面前的容瑾还不如手里的书有趣。
秦歌就是这样的一个人,她不在乎的时候,不用想方设法,她只要轻易一瞥,就能让他人断了所有旖旎的心思。
正如此时屏住呼吸的容瑾。
他觉得自己从来不曾如此忐忑过。
心臟突突地直跳,浑身血液沸腾地直冲脑门。
他攥在书架的手背青筋凸起,他尽力克制着自己的情绪,以防失态吓走了她。
他是真的……好想她。
清醒的时候想她,醉酒朦胧的时候像她,就连次次入梦都是她。
这种想念在这段不长不短的日子已经深深镌刻入骨髓,他如今的呼吸起伏间都能引发剧烈的疼痛。
他有好多话想说,他想抱抱她,他想亲亲她,他甚至忍不住想要她。
男人的想法总是很简单,只有真实触摸到,他才能接受她是真的还存在。
可是他所有纷杂的心思都终结在秦歌不冷不热的一眼中。
不怨不怒,不憎不恼,更……不爱。
仿佛有一只无形的手扼住他的喉咙,他按着胸口忍住想要把肺咳出来的那种感觉,脸色憋得通红。
等他把胸腔里的那口气缓过来的时候,哪里还有秦歌的身影?
他环顾着四周,再次有种惊慌失措的感觉。
渐渐地,他的视线柔软了下来,笙歌在吧臺处结账。
刚才她看的那本书被她夹在腋下,这一幕有些似曾相识。
他猛然想起,当初顾笙歌还是青大学生的时候,似乎也常做这个动作。
像个考究的学者。
容瑾的嘴角蓦地浮起一丝淡淡的笑意,他阔步朝她的方向迈过去。
秦歌的书没有看完,索性借下这本书。
她把书递给收银员刷码后,掏钱准备付押金。
这次一双倾长的手指把她面前的书拿起:“这本我也想借,不过好像只有一本了。”
容瑾是故意找茬,但是收银员是个兼职的大学生,十八岁的腼腆大男孩实诚地从电脑中调出借阅记录:“先生,在f书架的第三层应该还有一本《荆棘鸟》。”
容瑾面色一僵,狠狠地瞪了一眼收银员,后者缩了缩脑袋,始终不明白自己哪里说错了。
秦歌怪异地地看了他一眼,把押金交给收银员后,便抱着书转身头也不回地离去。
“先生,你还借书吗?”收银员又非常善意地询问了一句
话落,容瑾的目光幽幽地看向他:“你叫什么名字?”
“吴……恒。”收银员非常犹豫道。
“我记住了。”
吴恒一脸莫名其妙地看着那个矜贵的男人追着那个清冷的女子阔步走出店外。
多年之后,他在容氏签下终生卖身契的时候,顿时有种骂娘的冲动。
那时候他终于深深地意识到像容瑾这种眦睚必报的男人一点都不能得罪,只是那时,为时已晚!
当然这些都是后话了。
秦歌没有刻意躲开容瑾,她在店面东走走西看看,对于一直在她身边亦步亦趋的容瑾,她只当他不存在。
她看中了一双鞋子,但是没有她要的码。
jimmychoo的当季新款。
容瑾想,她似乎格外钟爱这个牌子的鞋子,以前两人在一起的时候他就见过好几双。
服务员是个见风使舵的主,见她身着普通,各种理由不给她调货。
容瑾见状冷冷一笑,秦歌还是如以往一样,不戴任何配饰,但是她看似普通的衣服,却都是私人高订,价格不菲。
他脚步往前迈了一步,又停住,若有所思地看着秦歌当着服务员的面指尖在皮质鞋面刮过一道痕迹,然后高声道:“你们店的鞋子质量有问题。”
昂贵的鞋面突然出现这么大的一道刮痕,服务员当即惊慌失措:“你胡说,我们的鞋子没问题,我刚才明明看是你拿指甲刮出来的。”
二人的争执引来了经理,那经理分明有眼色多了,斥了服务员几句后,讨好般地看着秦歌:“这位小姐,我马上安排调货。”
秦歌淡淡了看了服务员一眼:“这鞋面是我故意刮破的,我会照价赔偿,你们鞋子没问题,但是人有问题。”
说罢,她掏出一张黑卡。
服务员看到卡的时候,脸色顿时一白。
这样的无上限黑卡,青城并没有几张,她怎么都没想到招惹了不该招惹的人物。
经理迅速地调了双崭新的鞋子给她,而经历这一出,秦歌早已兴致全无,她提了袋子便往外走。
容瑾朝服务员的方向瞥了眼,向跟近的商博淡淡道:“好好处理。”
商博颔首朝店里走近,不多时服务员的哀求声响起。
秦歌终于回过头看向容瑾,冷漠开口:“容先生,你还要跟多久?”
☆、132.132章 我想了这么多年,终于找到了忘记你的理由【5000】
容瑾定定看着她,一语不发。
笙歌拧了拧眉,从袋子里拿出刚才在书店借的书递给他:“我只借了一周,一周后记得还上。”
他伸手把书接过,凝着她一字一顿开口:“一百八十二天。”
她莫名其妙,上下打量了他一眼,转身就走。
容瑾握住她的手腕,食指在她削瘦的骨节上摩挲着,喟嘆着:“歌儿,你离开我有整整一百八十二天了。”
笙歌不动声色的抽回手,面无表情道:“容先生,我是秦歌。偿”
她没有否认自己是顾笙歌,然而冷漠的态度却让容瑾的呼吸一窒。
是谁说过,这世界上最深层的遗忘就是清醒地忘记,毫无疑问,笙歌做到了。
容瑾张了张嘴巴,想解释什么的时候,一辆兰博基尼“咻”地一声在二人面前停下。
戴着火红假发的黎之语脑袋从车窗里探出来:“秦姐姐,等久了吧?”
“不会。”
笙歌走到另一侧的副驾驶位上车,期间视线没有在容瑾身上停留过一瞬。
兰博基尼轰然而去,在他面前激起一片尘埃,容瑾瞇眸看着汽车离开的方向,嘴角勾起一抹苦笑。
秦歌……情割?
歌儿,你要割的情是我?
商博走出来看到这一幕有些诧异,他疑惑地问:“容少,要我派人去追吗?”
容瑾的视线落到手里的书上,他翻开书的扉页,《荆棘鸟》哀婉的前言落入他的眼中。
“最美好的东西只能用最深痛的巨创来换取……”
他想,曾经他们的爱情对顾笙歌来说世界上最美好的东西,她为了这份战战兢兢的爱情,甚至付出了难以的代价。
笙歌不愿意再做那只荆棘鸟,因为荆棘破体而入的瞬间,疼痛挠心裂肺,她无法承受。
只是,那是属于荆棘鸟的宿命。
容瑾合上书本,缓缓开口:“不用,她压根就没想过躲我。”
因为此时的笙歌,已然不在乎他。
黎之语看了眼笙歌手上的袋子兴奋开口:“秦姐姐,你去逛街了吗?”
笙歌把纸盒子放到脚下,缓缓道:“jimmychoo的当季新款,你的码。”
黎之语楞了楞,“给我买的?”
“嗯。”
“为什么?”
笙歌笑了笑:“哪有那么多为什么?觉得鞋子配你就拿了,若真要找一个理由,就当做给你人生中第一份工作的结业礼物吧。”
“秦姐姐,你对我太好了。”若不是此时在开车,黎之语肯定扑到她脸上啵一口。
笙歌但笑不语。
很多时候,她觉得之语的性子跟阿纾很像,因为无忧无虑,所以格外爽然。
阿纾……
若是她知道自己还活着会有怎么样的反应?怕是恨不得打死她吧?
想至此,笙歌的眼底氤氲起模糊的雾气。
“秦姐姐……”黎之语犹犹豫豫:“你没事吧?”
笙歌困惑:“为何这么问?”
黎之语咬了咬牙:“如果我没记错的话,刚才那个人就是容瑾大少爷,我听说你们以前……”
“我没事!”笙歌打断她的话,她垂眸看向自己的手心:“以前是以前,现在是现在,我很明白。”
黎之语松了口气,不想再讨论这么压抑的问题,转了个欢快的语调:“秦姐姐,我们去吃西餐吧,这附近开了家西餐厅,我朋友去过,说很不错。”
笙歌一个厨艺废,对美食向来不拒绝,她点了点头。
装潢典雅的西餐厅,沈纾兴趣恹恹地切着盘子里的牛排。
对面工科男的喋喋不休,让她有些烦躁。
她妈最近不知道怎么了,总是担心她嫁不出去,每隔几天就逼着自己来相亲,而这相亲对象……
啧啧,真是一个比一个奇葩。
明知道她是一个律师,还对她讲相对论讲得唾沫横飞,若不是极力克制着,她连一刀扎死他的心思都有。
“沈小姐!”相亲男叫了她一下,“你觉得我刚才那套见解如何?”
沈纾一楞,丫的,开什么国际大玩笑,她除了原子、分子外什么都没听懂,还要她发表评论?
但是本着礼貌的原则,她看着对方皮笑肉不笑道:“我觉得你的见解很棒!”
反正无论听不听得懂,夸奖总是没错的。
果然,相亲男眼睛一亮,竟然接着刚才的课题继续侃侃而谈,完全没有註意到她扭曲的神色。
沈纾脸色一变,打断他:“齐先生,你在青城有房产吗?”
对方楞了楞,不知道她所为何意,“在城中心有两套中高檔公寓,百来平。”
“那你有车吗?”
“有两部,我比较经常开的是刚才那部奥迪a8。”
沈纾深深吸了口气:“你有房有车还有稳定的工作,长相也是仪表堂堂,哪个女孩看见你,不趋之若鹜,为什么要来相亲?”
相亲男也是个实诚的人,他摸了摸后脑勺,有些不好意思的开口:“不瞒你说,我也交过几个女朋友,但是都是不到一个月就分开了,她们说我有些……无趣。”
沈纾特么地觉得他的那些前女友简直太有先见之明了,顿了顿,才狠心开口道:“我想你那些女朋友是对的,因为在我看来,你不仅无趣,还很不识趣!”
相亲男脸色一白,他“唰”地一下起身,头也不回地驾驶着他那辆引以为傲的奥迪a8离去。
她嘆了口气:“现在的男人怎么都这么不绅士,走之前连要买单都不知道……”
话语戛然而止,沈纾脑中忽然涌现出一张熟悉的人脸。
那个男人讲话的时候会微微挑着眉梢,那个人会对她冷眼相向,但是那个人也会毫不犹豫地替她挡住油漆,而且在二人少有的几次外面吃饭,他也从来不会让她买单。
她不得不承认,黎臻虽然对她的态度很一般,但他确是一个很有风度的男人。
她有多久没见他了?
沈纾的心猛地一抽,自从小歌死后,黎臻也搬出了小区,她知道他还在青城,甚至代替了曾经顾大哥的位置接掌了顾氏,可是她却没有找他的理由了。
小歌……
一想到笙歌死去的模样,她只觉得呼吸不过来。
她死的时候她不敢去看她,她不能接受曾经鲜妍明媚的一个人变成焦骨的模样,她无法接受。
她甚至连她的葬礼都不曾出席,自欺欺人地想着,没有看到就代表笙歌还活着,就好像她在美国的那五年一样,总有一天,笙歌还会像当初一样完好无损地回来。
沈纾看着窗外的夜色,一株木槿花在夜色中显得有些朦胧,她听说容瑾在笙歌的墓前种了满山的木槿,她还听说,一夜之间,青城的街道换了模样。
对此,她并不觉得感动,她甚至是嗤笑的,这种迟来深情不要也罢!
不远处,黎之语顺着笙歌的视线,好奇道:“秦姐姐,你认识那个女人?”
笙歌回头,她抿了抿唇:“认识,我很高兴,我们三人之中,唯有她还保持初心。”
“那要去打招呼吗?”
“不了。”她垂眸切着盘子中的牛排,光亮的刀面印着她额头上的那道伤疤格外狰狞,她缓缓开口:“对她而言,我只是个故人,既是故人,便没有必要再出现。”
黎之语却是歪着头一直打量着沈纾:“我总觉得我在哪里见过她。”
“男女通吃了?”笙歌意有所指地调侃了一句。
黎之语脸上一红:“秦姐姐,你瞎说什么,我真的只是看她眼熟。”
“她叫沈纾,是我的好朋友。”
“沈纾?”黎之语嚼着这个名字,蓦地神色一变,“原来是她!”
笙歌狐疑地抬头看向她。
黎之语讪讪一笑:“我听大哥提起过。”
她註意到她异样的神情,眸光蓦地一沈。
***
商博觉得最近的容瑾有些奇怪。
笙歌还活着的消息似乎并没有改变他的生活,他依旧每天把恒禾公寓对面楼层的灯打亮,依旧每天前往墓园,依旧去顾家和顾荣一起培育那一片木槿花,甚至今天他还来公司开董事例会。
商博如今的身份已是总裁特助,这个总裁自然是容瑾。
半年前,容瑾虽然接下了容氏的重任,但是对容氏并不正面接手,也不
未完待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