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章 魔都
书名:男人不能输 作者:朝歌暮饮
第二章 魔都
山下的世界,高楼林立,车水马龙,男男女女打扮特立独行,从山上出来的朝歌的装扮显得和现代社会有些脱节,一身粗布衣物,千层底的布鞋,出自同样结庐于南山的某位老妪,算得上是师傅的红颜知己,朝歌看得出来老妪对师傅的感情,也不止一次对师傅提起过,师傅却一直装作视而不见,让朝歌十分的不解。
不过老辈人的感情纠纷,朝歌也不好过多言语。
朝歌走进路边的一家服装店,买了一身廉价的衣物,换上以后和大街上的人一样,不再显得格格不入,朝歌并没有丢掉换下来的衣物,而是小心翼翼的叠整齐放进了包里。
朝歌对衣物本就不甚在意,只是一路上的回头率太高,让朝歌觉得很不舒服,何况那身衣物还是从山下带下来的,珍贵之处不言而喻。
从服装店出来的朝歌,本欲找一家饭店,吃点东西,路过一处拐角的时候,看见有一群人在欺负一个人,任由对方打骂不跑也不还手,年轻人体形壮硕,身高两米,身上的肌肉呈块状,爆发力可想而知,而且此人还是个练家子,朝歌从小习武,多少可以看出此人所炼习的也是横炼功夫,并且比他只高不低。
要知道横炼功夫可不是一朝一夕就能有所成就,那是要日积月累,夏练三伏冬练三九,才能有所小成,而眼前的年轻人不仅与他差不多大,而且功力比他好高,倒是让朝歌有些好奇了。
朝歌一声不吭的上前就是一记贴山靠,将其中一人撞飞出去两米多远,朝歌轻轻的拍了拍手,一副不想死赶紧滚的样子看着其他人。
那些人知道朝歌是个硬茬子,不是他们的三脚猫功夫能够对付的,撂下两句狠话,扶起被撞飞出去的同伴立刻跑掉了。
朝歌走到年轻人的面前,道:“为什么不还手?”
“我怕把他们打坏了。”年轻人有些委屈的说道。
这个理由让朝歌有些猝不及防,但是人家大个子倒也没有说错,朝歌都能轻易的撞飞对方,遑论大个子的体形和功力了,只是这个理由就成了被人欺负不还手的借口,多少有些牵强。
“你叫什么名字?”朝歌问道。
大个子一边掸掉身上的灰尘,一边道:“布隆。”
“布隆?”朝歌有些好奇的道:“藏族人?”
布隆点点头。
朝歌跟在布隆的身后,问道:“你来这里是干什么的?”
布隆突然停下脚步,警惕的看着朝歌说道:“你想干什么?”
朝歌看着眼前憨傻的大个子,笑着说道:“你放心,我不是坏人。”
“坏人的脸上也没写坏人两个字啊。”布隆说道。
朝歌挠了挠头,竟然无言以对。
布隆看着朝歌道:“不过你刚才能帮我,应该不是坏人吧。”
朝歌总算是松了口气,看着布隆笑道:“你看你也只道我不是坏人,聊会吧,怎么样?”
布隆没有再拒绝,点了点头,不过他的肚子这时候不争气的响了起来。
“你还没有吃饭吧,一起去找个地方吃点东西吧。”朝歌说道。
布隆失落的说道:“可是我没有钱。”
朝歌笑着说道:“没关系,我请你,我刚才就是准备去吃饭的。”
“这样不好吧。”布隆有些犹豫道。
“吃个饭有什么不好的,走。”
朝歌说完不等布隆说话,拉着他就往外走。
来到一家面馆,朝歌和布隆一人点了一份,朝歌还没有开吃,布隆的碗里的面已经被他吃完了,朝歌有些错愕的看着他,布隆不好意思的挠挠头:“我已经三天没有吃饭了”。
“没事,来,我的也给你吃,不够咱们再点。”朝歌将自己面前的面推到布隆的面前。
布隆一共吃了五碗后,好像还只是吃了个半饱的样子,只是朝歌再让他吃,他却没有再点。
“你为什么对我这么好?”布隆问道。
朝歌正埋头吃面,听到这话,赶紧将嘴里的面咽下,想到了西山上的师傅,道:“我只是觉得你这个人很憨厚,跟我师傅很像。”
朝歌说的师傅,是教他武功的师傅,拥有一身出神入化的横炼功夫,最后硬是被人逼到隐居终南山,只是因为不想杀害无辜之人,这不是憨厚是什么,但凡他出手,杀一儆百,或是投入豪门世家寻求庇护,也不至于落得这个下场吧。
“你师傅一定很厉害吧。”布隆莫名的有点开心。
朝歌道:“那是必须的啊,我的这身功夫就是他手把手教的,不过说起来,你一身的横炼功夫是谁教的。”
“一个老头。”布隆想起师傅的时候有些失落。
朝歌只道可能提起布隆的伤心事了,转移话题道:“你从西藏来这里是做什么的?”
“本来是来投奔亲戚的,可是到了以后亲戚已经在很久以前就搬家了。”布隆有些难过。
朝歌想了想说道:“我准备去魔都,你要不要跟我一起去。”
“魔都在什么地方?”布隆问道。
朝歌道:“魔都就是S市,不过其实我也没有去过。”
“那你去魔都也是去投奔亲戚吗?”布隆道。
“不是,是去找人。”朝歌接着又道:“既然你在这里没有找到你的亲戚,你要不要跟我一起去魔都看看。”
“有饭吃吗?”布隆憨傻的说道:“有饭吃我就跟你去。”
“管够。”朝歌豪迈的挥手说道。
谁都想象不到,后来的“战神”竟然只是因为吃饭管够而被朝歌收入帐下,如果这段往事被人知晓了,恐怕都会大跌眼镜吧,不过这都是后话。
吃完饭以后,朝歌和布隆直接就去了火车站,布隆从家里出来所带的行李早就不知道丢到了什么地方,两人轻车简从的直奔S市而去。
S市地处长三角,简称沪,别称申,是我国最大的经济中心城市,也是国际著名的港口城市,在我国的经济发展中占据了极其重要的地位。
不仅如此,在上世纪九十年代,S市曾有过“不夜城”的称号,足以证明他的繁华,这是一座既怀旧又摩登,既富东方神韵又有西方风味的神奇城市,她的美令人痴迷。
朝歌和布隆两人从火车站出来的时候已经是晚上了,S市灯火通明,五颜六色的霓虹灯不停的闪烁,像是要告诉刚刚来到这座城市的人,它有多么的繁华。
“好繁华的地方。”布隆说道。
朝歌也有些感叹的“嗯”了声。
出了火车站以后,从不远处走过来两个中年妇女,伸手拦住了朝歌和布隆。
“两位小伙子,要不要住店啊。”中年妇女脸上堆满笑意问道。
天色确实不早了,这时候无论干什么都不太方便,于是朝歌点了点头道:“多少钱一晚啊?”
“八十。”中年妇女道。
“太贵了吧。”朝歌皱了皱眉头,他的身上现在只剩几百块了。
中年妇女连忙改口道:“那就六十吧,最低了,小伙子,你看你们又是两个人能的,而且我告诉你,这附近除了我这里最便宜的也要一百多的。”
朝歌点点头,中年妇女开心的在前面带路。
中年妇女所说的小旅馆很简陋,除了两张床以外就只有一张椅子,不过这对于朝歌和布隆来说不成问题,朝歌在山上早就习惯了简陋的环境,而布隆一直露宿街头,现在能有张床睡觉,他可是很满足的。
中年妇女把两人带到房间以后就离开了,布隆迫不及待的就把鞋子脱了躺在了床上,不一会就进入梦乡了,打起鼾来。
朝歌躺在床上,辗转反侧难以入睡,师傅临走之前,只告诉了朝歌来S市和给了他那枚作为信物的玉佩,再没有其他线索了,可是人海茫茫,要找一个不知道长相不知道姓名的男人,何其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