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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83章 劝农桑薄徭役

书名:娶妻媚娘改唐史 作者:鹰览天下事

字:

第83章 劝农桑薄徭役

贞观二十五年,正月。长安城在浓郁的年节氛围与料峭春寒交织中,迎来了新岁的第一次大朝。太极殿前的积雪已被清扫干净,朱红的宫墙在冬日稀薄的阳光下,显出一种沉肃的威严。文武百官手持玉笏,鱼贯入殿,每个人的神情都比往日多了几分凝重与期待。所有人都心知肚明,今日朝会,必将围绕着皇后“建言十二事”之首条——“劝农桑,薄赋徭”的具体实施,展开新一轮的角力。

果然,在例行的新年贺仪与几项紧要边务奏对之后,皇帝李治便将议题引向了“农桑”与“徭役”。他目光扫过殿中众臣,最后落在文官班列前排的李瑾身上,缓缓开口:“去岁皇后所陈‘建言十二事’,首重农桑,薄其赋役,此乃固国本、安生民之要务。年节已过,春耕在即,政事堂对此事,议得如何了?”

尚书右仆射、同中书门下三品于志宁首先出列。他年事已高,但精神矍铄,是朝中有名的务实派,对“劝农桑”本身并不反对。“陛下,皇后殿下心系黎庶,老臣等感佩。政事堂月余来,已就‘劝农桑,薄赋徭’之要,会同司农寺、户部、工部、将作监等有司,议定初步条陈。其要有三:一曰

明

定

劝

课

之

责

与

考

课,

二曰

推

广

新

式

农

具

与

农

法,

三曰

厘

清

徭

役,

严

禁

滥

征。**”

他顿了顿,继续道:“其一,着令

天

下

州

县

长

吏,

必

须

亲

履

田

亩,

督

导

农

事,

所

辖

境

内

垦

田

增

减、

粮

产

丰

歉,

将

作

为

其

岁

末

考

课

之

重

要

依

据,

与

升

黜

直

接

挂

钩。

吏

部

与

御

史

台

将

加

强

巡

察。

其二,由

司

农

寺

主

导,

将

作

监

协

助,

在

关

内、

河

南、

河

东、

河

北

四

道,

择

水

土

各

异

之

二

十

个

州

为

试

点,

全

面

推

广

新

式

钢

犁、

耧

车、

筒

车

等

器

具,

并

派

遣

精

通

农

事

之

老

农

与

工

匠,

下

乡

指

导

使

用

与

维

护。

所

需

器

具,

由

将

作

监

及

地

方

官

坊

以

成

本

价

供

应,

贫

户

可

向

官

仓

借

贷

粮

种

时

一

并

申

请

赊

购,

分

年

偿

还。”

于志宁所言前两条,基本采纳了李瑾与武媚娘商议的要点,尤其是将“新式农具”推广与官员考课、借贷赊购相结合,既明确了责任,又考虑了可行性,显得务实周全。

“其三,”

于志宁语气转为严肃,“关于‘薄赋徭’。除

国

家

正

赋(

租、

庸、

调)

外,

严

禁

地

方

州

县

擅

立

名

目,

加

征

杂

税,

或

在

农

忙

时

节

滥

发

徭

役。

所

有

地

方

性

的

工

程、

运

输

等

徭

役,

必

须

由

州

刺

史

或

县

令

明

文

公

示

事

由、

用

工

数、

时

限

及

是

否

给

予

口

粮

工

钱,

并

报

户

部

备

案。

御

史

台、

按

察

使

需

加

强

监

察,

一

经

发

现

违

规,

主

官

立

刻

黜

免,

从

重

治

罪。

同

时,

对

于

去

岁

遭

受

水

旱

灾

害

的

十

余

个

州

县,

今

年

的

‘

庸’(

力

役)

予

以

减

半

或

全

免。**”

“薄赋徭”的具体化,尤其是“严禁擅立名目”、“明文公示”、“备案监察”以及灾区的“庸”役减免,直指地方官吏盘剥百姓的积弊,力度颇大。

于志宁奏毕,殿中响起一片低语。许多官员,尤其是出身地方、了解民间疾苦的,纷纷点头,觉得此三条若真能落实,确为善政。但也有不少人,尤其是与地方利益勾连较深、或认为此举将束缚地方官府手脚的官员,面露忧色。

“于仆射所陈三条,老臣以为,立意虽善,然施行起来,恐多窒碍。”

不出所料,侍中褚遂良出列,提出了质疑。“其一,

以

农

事

考

课

州

县

长

吏,

固

然

重

要。

然

地

方

政

务

繁

杂,

刑

名、

钱

谷、

教

化、

盗

贼,

无

一

不

需

操

心。

若

过

分

强

调

农

事

考

课,

恐

使

地

方

官

吏

只

重

田

亩,

荒

疏

其

他

要

务,

反

生

偏

颇。

且

天

时

难

测,

水

旱

虫

灾,

非

人

力

可

全

抗

,

若

仅

因

一

季

歉

收

便

黜

落

勤

勉

之

官,

是

否

有

失

公

允?”

“其二,”

褚遂良继续道,“

推

广

新

式

农

具,

所

费

不

赀。

将

作

监

以

成

本

价

供

应,

这

成

本

由

何

处

填

补?

是

挪

用

国

帑,

还

是

加

征

于

他

处?

且

赊

购

之

法,

听

似

仁

厚,

然

贫

户

本

就

艰

难,

再

添

债

务,

若

遇

荒

年

无

力

偿

还,

是

否

又

成

新

的

负

累?

更

有

甚

者,

地

方

胥

吏

会

否

借

此

机

会,

勒

索

好

处,

或

强

迫

农

人

购

买

并

不

适

用

之

器

具?

此

等

弊

端,

不

可

不

防。”

“其三,

厘

清

徭

役,

严

禁

滥

征,

理

所

当

然。

然

地

方

公

事,

如

修

缮

官

廨

驿

道、

防

汛

筑

堤、

押

运

官

物

等,

时

有

突

发,

若

事

事

需

明

文

公

示、

报

部

备

案,

恐

贻

误

时

机。

且

给

予

口

粮

工

钱,

固

然

仁

政,

然

地

方

公

用

钱

粮

有

限,

若

大

规

模

工

役

皆

需

支

付,

这

笔

开

支

从

何

而

出?

最

后

恐

又

要

加

诸

百

姓。

此

非

臣

危

言

耸

听,

实

乃

历

朝

屡

见

不

鲜

之

弊

也。**”

褚遂良的质疑,可谓老辣。他并不直接反对“劝农桑薄赋役”本身,而是从执行层面提出一系列实际问题:考课标准是否合理、推广成本与贪腐风险、政策执行可能带来的新问题(债务、僵化、转嫁负担)。这些问题确实存在,也代表了相当一部分务实(或保守)官员的担忧。

于志宁一时语塞,他虽知大略,但对具体操作中的细节风险,确不如常年处理具体政务的褚遂良思虑周全。

这时,李瑾出列了。他知道,该自己这个“督行实务使”、同时也是“新式农具”与相关新政主要推动者出场了。

“陛下,褚侍中所虑,确为老成谋国之言,臣亦深以为然。”

李瑾先肯定了对方提出问题的重要性,姿态谦和,“然,

因

噎

废

食,

亦

不

可

取。

有

弊

当

防,

有

难

当

解,

方

是

为

政

之

道。”

“关于考课,”

李瑾转向褚遂良,语气诚恳,“褚公所虑极是。农事考课,

不

应

唯

产

量

是

图。

臣

之

愚

见,

可

将

考

课

细

化

为

数

项:

一

看

劝

课

是

否

尽

心(

是

否

亲

履

田

亩,

是

否

组

织

修

缮

水

利),

二

看

新

法

新

器

推

广

是

否

得

力,

三

看

赋

役

征

发

是

否

合

规

公

平,

四

看

灾

荒

应

对

是

否

及

时

有

效。

综

合

评

定,

而

非

仅

看

最

终

收

成。

同

时,

可

引

入

‘

同

类

地

区

横

向

比

较’

之

法,

结

合

钦

天

监

对

各

地

气

候

的

记

录,

更

加

客

观

地

评

价

官

员

在

农

事

上

的

努

力

与

成

效,

减

少

天

时

因

素

的

不

公

影

响。**”

他提出了更细化、更综合、也更“科学”的考核思路,并引入了“横向比较”和“气候记录”作为参考,试图解决褚遂良提出的“偏颇”与“不公”问题。

“关于新式农具推广之费与弊,”

李瑾继续道,“成本问题,可分步解决。首批试点之二十州所需,可由将作监从去岁‘明玻’、‘新纸’等物

专

利

分

成

及

海

贸

预

期

收

益

中

拨

付

一

部

分,

不

动

用

常

年

国

帑。

此

乃

以

新

利

养

新

政,

循

环

促

进。

若

试

点

成

效

显

著,

百

姓

得

利,

后

续

全

面

推

广

时,

或

可

考

虑

由

地

方

官

仓

出

资

部

分,

或

允

许

富

户

商

贾

投

资

官

坊

生

产,

分

享

利

润,

以

减

轻

朝

廷

负

担。**”

“至于赊购可能带来的债务风险与胥吏贪墨,”

李瑾神色严肃,“此确需严防。可定下规矩:赊购

自

愿

为

先,

不

得

强

迫;

赊

购

契

约

需

由

县

衙

统

一

印

制,

明

码

标

价,

利

息

从

低

或

无

息,

还

款

期

可

延

至

三

年;

契

约

需

有

保

人(

村

正、

里

长)

联

署

见

证,

并

在

县

衙

备

案。

御

史

台

与

按

察

使

需

将

此

项

作

为

重

点

监

察

内

容,

鼓

励

百

姓

告

发

勒

索

强

卖

行

为,

一

经

查

实,

严

惩

不

贷,

并

连

坐

上

司。

同

时,

可

在

试

点

地

区,

选

拔

一

些

诚

实

有

威

信

的

老

农

作

为

‘

农

事

协

理’,

协

助

官

府

宣

导、

分

发

器

具,

并

监

督

胥

吏。”

他提出了一套相对完整的风险防控与执行监督机制,从自愿原则、标准化契约、低息长贷,到备案、监察、举报、连坐,乃至引入民间力量监督,考虑得相当周全。

“关于徭役公示与工钱,”

李瑾最后道,“褚公所言地方突发公务与财力困窘,亦是实情。故细则可加以区分:

常

规

性、

计

划

内

的

工

役(

如

岁

修

水

利、

道

路),

必

须

事

前

公

示

备

案,

并

视

情

给

予

基

本

口

粮

或

微

薄

工

钱。

而

真

正

的

突

发

急

务(

如

抢

险

救

灾、

紧

急

军

需

运

输),

可

在

事

后

补

报

备

案,

并

对

出

役

民

夫

给

予

一

定

补

偿

或

减

免

其

他

赋

役

作

为

抵

偿。

至

于

地

方

公

用

钱

粮,

可

由

户

部

牵

头,

对

各

地

情

况

进

行

核

实,

对

确

实

困

难

的

州

县,

从

中

央

给

予

一

定

的

专

项

补

贴

或

允

许

其

将

部

分

结

余

的

‘

庸’

折

钱

留

用,

专

款

专

用

于

支

付

必

要

工

役

酬

劳,

并

严

格

审

计。

如

此,

既

保

障

了

急

务,

又

防

止

了

滥

用,

亦

考

虑

了

地

方

实

际。**”

李瑾的回应,既承认了问题的存在,又提出了具体、有层次、似乎可行的解决方案,将原则性与灵活性相结合,既坚持了“薄赋徭”的核心(规范、透明、补偿),又为地方执行留下了一定弹性空间。他提出的“以新利养新政”、“横向比较考核”、“引入民间监督”、“专项补贴”等思路,新颖务实,显示出超越时代的治理智慧。

殿中许多官员,包括一些原本中立或心存疑虑的,听了李瑾这番详尽的对答,都不禁暗自点头。就连褚遂良,也一时难以找到新的、有力的反驳点,只能沉着脸,不再言语。长孙无忌深深看了李瑾一眼,目光复杂。

皇帝李治听得频频颔首,最后抚掌道:“好!李瑾所虑周详,既有防弊之策,又有解难之法,深得朕心!于志宁、李瑾,就依你们所议,并参考褚卿提醒,尽快完善细则,形成正式诏令,发付有司及天下州县执行!今年春耕,便要见到实效!户部、御史台需严密跟进,定期奏报!”

“臣等遵旨!”

于志宁、李瑾等人领命。

正月末,关于“劝农桑,薄赋徭”的详细诏令与实施细则,以皇帝制书的形式,正式颁行天下。朝廷的驿马载着抄录的诏书,奔向帝国的每一个角落。同时,由司农寺、将作监联合选派的农官、工匠,也分赴关内、河南、河东、河北四道的二十个试点州县。户部与御史台的稽查官员也陆续出京。

在诏令的末尾,皇帝特意加了一句:“

此

乃

皇

后

体

恤

民

艰,

首

倡

之

德

政,

天

下

臣

民,

当

共

体

此

心,

戮

力

同

心,

以

臻

富

庶。**”

明确将此政的“首倡”之功归于皇后武媚娘。

立政殿中,武媚娘从皇帝那里得知朝堂争论的细节与最终定论,轻轻舒了一口气。她知道,这艰难的第一步,总算在激烈的博弈后,成功迈了出去。而那个在朝堂上为她精心筹划、据理力争的男人,再次证明了其无可替代的价值。

她走到窗前,望向宫外。早春的风,依然料峭,但风中已隐隐带来泥土解冻的气息。劝农桑的诏令已下,薄赋役的新规已行。帝国的田垄间,无数农夫将扛起新式的铁犁,在希望与疑虑交织中,翻开新一年的春泥。而她,也将在这深宫之中,等待着从四面八方传来的、关于这第一条新政实施成效的消息。那将是她政治生涯真正的第一份答卷,也将决定“建言十二事”后续的命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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